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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醒过来的第二天,就有人送来了一只狗。
是的,一只狗,一只长得很结实的灰色斗牛犬。
它的主人,是Jonathan。
送它来的是个颇文气的黑人,穿着考究而合身的西装,戴着金丝镜架的眼镜,让人看着很舒服。
“请原谅我的自作主张,不过我觉得目前您和陈小姐应该比我更需要它。”
他微笑着看着我们。
Jonathan向他点头致意,“麻烦你了,夏戎。
但是Continental里可以养宠物吗?”
夏戎摇摇头,脸上的微笑加深,“对于普通的客人来说,当然不可以。”
他的话说了一半,但我们都听懂了。
我不禁看了Jonathan一眼,看来他和这里的管理者关系是真的不错。
“那就多谢了。”
Jonathan没有多言。
“不必客气,Wick先生,我很享受它的陪伴。”
夏戎说着,又转向我,“陈小姐,我谨代表我和温斯顿先生欢迎您的到来,希望您早日康复。”
我趴在床上,姿势实在算不上体面,只好若无其事的对他微笑致意,“谢谢,也拜托您向温斯顿先生转达我的谢意。”
夏戎颔首,然后礼貌的退了出去。
我看向Jonathan,问:“所以温斯顿是谁?”
“是这里的管理者。”
Jonathan蹲在地上,摸着狗的脑袋。
他的狗不知有多久没见他了,显得有些激动,甚至需要伸出舌头来散热,以平衡自己的体温。
我了然的点点头,也向床边凑过去,好奇地看着那只斗牛犬。
“没想到,你还会养狗呀。”
他没有否认我的意外,而是弯了弯嘴角,“我闯进动物收容所找药处理伤口的时候偶然碰到它的。”
我不禁笑了,“看来这只狗也是被你拐跑的了。”
“也?还有谁被我拐跑?”
他没反应过来。
“我呀。”
我笑嘻嘻的看着他。
他微微一怔,看向我的眼神里有股柔软,但不知怎么,他很快避开了我的视线,把狗招呼到我面前来。
“它很听话,你要不要摸摸看?”
他问。
我没养过宠物,但对猫猫狗狗一直很有好感。
眼前这只狗虽然看着很不好惹,但眼神却丝毫不凶悍,跟它的主人一样。
于是我伸手摸了摸它厚实的大脑袋,它很亲热的蹭了蹭我的手,显然对我也不反感。
“它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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