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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摸一样。
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都是一丁点没差。
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45平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
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
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
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
朝东边的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
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
床沿边有个插着无线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情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
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筷子,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摘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得个天翻地覆。
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
但物质和精神追求彷佛是动量守恒的。
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自己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个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真给你了又不要了。
说完后过来把我桌上的细葱倒入碗里,又拿出抹布来将桌面收拾干净。
王轩逸说的话如此的朦胧又概括,不禁让我陷入思考。
在我的印象中,我跟王轩逸之间的互动那么少,唯一那么几次互动我都怀疑是由时间空间的瞬间扭曲造成。
他能得出一个直指人格的结论来,是不是我选择性失了忆?
但吃人嘴软,我来不及抱怨,径直走到厨房帮忙。
厨房里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时,我把所有碗筷包括锅铲都洗刷完毕了。
王轩逸站在一边看我洗完,一边说:我觉得去买个电视也挺好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用,一个人看电视多无聊,你可以到我家看,只要带上零食就好。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
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去。
这个钟我是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
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划了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
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10块钱买的地摊货。
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
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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