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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朝露举起事先准备好的相机,冲着还没走远的她喊了一声。
Emma回过头,她按下了快门。
真是一张年轻、健康的脸——朝露不由感叹:那种活力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她虽然也年轻,却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这样的状态。
她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察觉到方蕴洲探究的眼神,才像掩饰什么似地把相机递给他:“我觉得这张照片我拍得还不错,你认为呢?”
照片是为了放到公司的宣传栏上所拍。
“朝露,别羡慕。”
方蕴洲对相片显然兴趣缺缺,只瞄了一眼便把相机还给她,“记得我早就和你说过,快乐起来并不是太难的事。”
是吗?那个睁着纯真的双眼,俯视她的大男孩,在距今遥远的某一天,似乎是曾经说过那样一句话。
起初她还不觉得心里怎么样,渐渐地她却觉得眼睛有点泛潮,赶紧把相机举了起来,自方蕴洲身边走开,佯装四处寻找可以摄入镜头的人物和景色。
蓦地,她放下了相机。
一丝诧异从她的瞳仁里闪过——
如果不是那个人的体貌太过特殊、很难让人错认,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人”
——那个差点成为她相亲对象的男人、那个在“猫与森林”
咖啡店里单手弹钢琴的男人、那个必须依赖手杖才能走路的男人,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出现!
许是因为知道要走很漫长的一段路,所以他今天换了一支带有四脚支撑的手杖,即便如此,他也走得很吃力。
想想也是,就是四肢健全的人,走完这25公里,也濒临毅力与体力双双透支,何况,是一个半边身体都不灵便的残疾人。
朝露不知不觉就向他来的方向走近了好几步。
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她举起相机,朝着他按了一下快门。
之后,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朝露迟迟没有放下相机,而是透过镜头继续打量他:
他的左腿几乎完全抬不起来,脚尖无力地在地上划着圈,硬生生被腰部的力量拖着向前蹭;左手也不像正常人走路那样,会有一些规律的摆动,而是姿势别扭地贴着胯部,几乎不动;右腿虽然是健康的,但大概是走了太久,因此每跟上一步,也颇觉沉重。
朝露调整了相机的焦距:镜头里,那只紧紧握杖的手被放大,隐约看得到暴起的青筋;每往前支撑一步,整条手臂都在细微地打颤。
说实话,朝露几乎担心他会随时摔倒。
显然,有此忧虑的不止她一个。
有工作人员出于好意,走上前询问他需不需要搭乘大巴返回。
他停了一步,带着些微的喘意笑道:“我还可以,暂时不需要。”
说着,稍稍挺直了背脊,他又继续向前挪步。
他的回答并无那种毅然决然的味道,只是朝露忽然相信,即便是拖着这样的腿,他也会坚持走完全程的。
朝露放下相机,忘了掩饰地望着他:仍是那样撑一下拐、甩一下腰、划半个圈的挪步,这个人明明走起路来是那么辛苦,可是,因为那股平静自得的气质,竟然不显狼狈。
“褚老师,快来这边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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