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雀有点慌。
作为一个鞋匠的儿子,他在很多年前就投身于七神的信仰。
为了传播七神福音,大麻雀几乎赤脚走遍了七国的所有乡村,经过长期的基层传道,拥有了一大批拥护者。
他从不奢华度日,只穿着一件简朴单调的羊毛制及膝束腰外衣,所到之处,人们几乎都被他的朴素和坚定的信仰所打动。
但只有大麻雀自己心里知道,支持他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不是对于七神的信仰——那玩意只有愚蠢的乡民才会相信。
他心中最强烈的渴望,是权力!
自从小时候看见父亲因为交不上钱而被金袍子毫无理由地拉出去当街殴打之后,大麻雀就对权力产生了无尽的渴望。
但他并不是贵族,父亲一个小小的鞋匠铺,也不足以支撑他购买刀剑和铠甲去争取成为一名骑士。
于是聪明的大麻雀另辟蹊径,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苦修士。
他知道,只有加入七神的怀抱,才是通往权力巅峰的正确路径。
那些陷入苦难中的人们,太需要一个“神”
来慰藉他们破损不堪的心灵了。
凭借悲天悯人的高演技,以及无人可及的传道能力,他在穷苦人们中的声望几乎已经达到了顶点。
就在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之后,大麻雀回到了君临,这个他无比熟悉的地方。
靠着娴熟的手段,大麻雀故技重施,团结了众多吃不起饭的贫民窟穷人,隐隐已经有和正统教会分庭抗礼之势。
但就在他随时准备着给教会致命一击,为自己争取到一个红衣主教的身份的时候。
一群身披金色袍子,胸前却佩戴着金色雄狮徽章的骑士硬生生闯入他的集会地,强行把他绑了起来。
七神早上,大麻雀根本连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不认识,直到他看见了那个走在队伍最前头,骑着白马的金少年。
“阿尔萨斯·兰尼斯特!”
“哟呵,你竟然认识我?”
看着眼中似有怒火闪过,却依旧保持着悲天悯人伟岸形象的大麻雀,阿尔萨斯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
大麻雀认识阿尔萨斯吗,当然!
作为君临城的麻雀领,他在君临的眼线可不比号称八爪蜘蛛的瓦里斯的小小鸟少。
“当然,阿尔萨斯大人。”
强忍着身上的疼痛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大麻雀平静而祥和地回应道:
“您单挑七名御林铁卫的壮举前无古人,您的大名早已响彻整个君临。”
看着他故作镇定的模样,阿尔萨斯脸上的笑容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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