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穿孔的。
他指望一个醉酒的人回答。
那天,具体是哪一天,要翻手机相册。
她说,总之是在他送她回家之后。
原来那么久了。
他摩挲着那个干净的、没有任何装饰的小孔。
球类运动留下的茧像磨砂,为了更仔细地记住它的感觉,他用指节,用手心和手背,不知道多少次用口唇去抚摸。
可他第一次发觉做原来可以是这么哀伤的事。
好想扒开肚脐,沿着昏暗又湿润的孔洞进去,直到探触这个女人的灵魂。
他们认识了三年有余,真正认识彼此却是在这三周里。
无数的镜头对准他们,或许有躲闪、作态,还不能算完全的认识。
可他已然觉得他们了解很深了。
她疲倦熟睡的时候有微微的鼾声;她喜欢酸甜口味,哪怕牙膏;她读过好些书,可只有在醉酒之后才会讲起,她以此为耻,希望自己活得肤浅,肤浅而快乐;她给人写信总是用涂鸦打发,又画得漂亮,她喜欢画画,乐此不疲;她是半个脑袋活在童话世界里的人,她的童话没有公主,只有骑士。
骑士要缀满首饰,铠甲雕刻华丽花纹,要做旧,要熟读莎士比亚,但念叨的却是阿多尼斯。
什么是脸庞?眼泪迁徙途经的最近港湾。
什么是肚脐眼?两个天堂之间的中途。
什么是意义?无意义的开始与终结。
时间好短暂,融化的蜡油变得更少,烛杯外已经看不到跳动的火光。
霍司偈半托着闻念的脸蛋,轻吻额头。
清楚地看到她浓长的睫毛,眼皮上的毛细血管,给人一种透明感,随时会消失一般。
于是他更用力地抱着,呼吸在她面庞流连。
手掌抚摸细腻的皮肤,很难不产生别的感觉。
但到底不是动物,能够克制,他的手从垭口边缘收回,轻轻掠过肚脐。
闻念醒来的时候,枕头上余留淡淡的酸橙气味。
房间里空荡荡,长街上来来往往跑动的人。
“路透是怎么回事?”
“热度破了!”
“策划,快过来,导演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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