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
酒吧里的光线大范围骤暗,亮白的光束聚焦在舞台上。
光芒乐队四人一起登台。
两男两女,键盘手和鼓手是两个一胖一瘦的男生。
李默默是吉他手也是贝斯手,主唱黄桃能说会道,简单开场后,一快歌像是燃烧着的火苗,直接点燃了现场的气氛,不少人随着音乐的旋律摇摆,挥舞起了荧光棒或灯牌。
今晚,来捧场的大多是乐队的粉丝。
光芒乐队是一支有千万粉丝量的网红乐队。
之前因为原主唱离队,再加上网络水军带节奏,粉丝还声势浩大的闹过脱粉。
之后黄桃加入,原主唱粉丝纷纷回踩,在一片抵制声中,她以出色的唱功和甜美可人的形象杀出了一条血路,吸收了一大批新的粉丝歌迷,从而坐稳了乐队主唱的位置。
甜妹不是人人都喜欢。
但是有实力,唱商高,能唱到人心里去的甜妹却很难让人不喜欢。
舞台下。
黎知韵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在台上唱歌的黄桃。
周辽没有看表演,目光看似是看向前方的舞台,但视线没有聚焦,余光悄悄的落在黎知韵身上。
接到郭君凯的电话,在来酒吧的路上,他是有点忐忑的。
毕竟上午刚跟知韵碰过面,晚上又跑来酒吧巧遇她,万一分寸没把握好,就会显得自己像是一个变态跟踪狂似的,惹她反感。
不过万幸,知韵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并没有因为他的出现而不耐烦。
本来,他是想跟她打声招呼就走开的,却没想到,会有惊喜,她让他坐下来,然后就这么顺理成章跟她一起看演出了。
耳边,动情的歌声在萦绕。
置身在昏暗的环境里,四周围的人都静静地注视着舞台上正被灯光笼罩着的女生,周辽的思绪却渐渐飘远,脑海里浮现着黎知韵自弹自唱的身影。
他有私心,同一歌,他觉得知韵唱得更好听。
她会打架子鼓,会弹吉他,键盘伴奏弹得也很丝滑,一个人就能充当一支乐队。
因为会玩乐器,她跟乐队其他成员的配合也更加默契,还能跟他们一起炫技,舞台表演更燃更炸裂。
而唱慢歌,她又很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情感细腻,是别人难以越的优秀。
虽然舞台上的女生唱功也很出色,但跟知韵比,还是差了点。
这或许就是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不管别人再怎么怎么的好,都比不上她更好。
一整场演出,黎知韵全程投入,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听得如痴如醉,完全没注意到周辽频频走神,坐在她的身边,回味着她之前的表演。
“你有没有开车过来?”
演出结束,灯光大亮。
一群热情的歌迷呼啦啦的争先恐后地涌向舞台,将光芒乐队四人团团围住,前几排的座位一下子就空了,只剩下黎知韵和周辽坐在位置上没动。
“没有。”
她开车技术一般,加上低度近视,又不喜欢戴眼镜,所以晚上鲜少开车出门。
“那你现在回家吗?我送你。”
“不”
黎知韵想说不用,她打车回家很方便。
但到嘴边的话刚往外崩了一个字,蓦然看到杜嘉豪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于是她秒变脸,展开笑颜,爽快答应,“好啊,那就麻烦你了。”
话落,黎知韵站了起来,拎着自己的包包,抱着黄桃送她的零食,迈开步子转身就往外面走。
“知韵,你回家吗?顺路,我送你。”
杜嘉豪像是没有看到跟在黎知韵身后面的周辽,走到知韵面前,用热络的语气跟她说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