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冶也换了话题。
“真的放过薯条吧。
今晚首演结束我请你喝酒。”
“这个是...”
覃冶的试麦习惯是同时走戏,他脚步停在书柜前,人有些疑惑。
按剧情这里应该是他拉开书柜门,取出一本道具书。
但是现在门是开了,出现在眼前的东西是一包...绿色的,零食?
覃冶一手扶着门,靠近了仔细看了一眼。
零食袋子中间有个小女孩的图案,下半段是一个白框,中间印着红色的两个字:乖乖。
周围还有黑色记号笔的手写字。
覃冶连起来读了一遍:“《夜书》书柜门乖乖不卡。”
“啊我来了我来了稍等。”
铃铛跑过来,“忘记收了。”
“剧组玄学。”
铃铛解释说,“这个组的道具太容易出bug了,不是柜门打不开就是桌子卡了。”
她一边说,一边跑了几个地方,动作麻利地又从书桌沙发几个地方都拿出一袋同样的乖乖,在怀里抱了一大把。
这些都收完了她又朝控台那边喊:“宝宝!
你们自己收在台子边上吧。”
招招:“铃铛,这包快过期了,记得换新的。”
“好!”
覃冶:新知识学到了。
Alaric是一个对覃冶颇有挑战性的角色。
经常会有人争论,音乐剧到底是唱好还是演好更重要。
也会有很多人说,音乐剧音乐剧,音乐在前剧在后,肯定是要演大于唱才行。
可能不同的言论各有自己的依据,也不用分对错,但是至少对《夜书》这部靠转折来推动的剧来说,演的确要比唱更重要。
如果说之前《十八岁半》是种细水长流的悲伤,那《夜书》则是从底色透出来的暗红色的疯魔。
这种疯不是大开大合的,演过了就容易变成痴傻,或是发疯。
《夜书》的故事发生在架空的世界。
夜书是一个组织。
这个组织会在每次犯案杀人前给出版社寄去一篇刑侦小说投稿,小说里会完完整整记载预告他们新行动的作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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