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墨小说网

第七十章 装逼之路的开始(第1页)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浓浓的夜色之下,一个皮肤苍白到完全不正常的年轻男人穿着一件有些破烂的衣服,在漆黑的森林之中茫然地徘徊着。

仔细看去,他那对赤红的瞳孔时不时仰着脖子抬头看向月光。

这种姿势下,脖子上那两个类似牙印的伤口在月光的照耀下清晰可见。

这个年轻男人从森林东边走向西边,又从西边走回东边,仿佛在寻找什么,也仿佛是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而就在他正这样到处徘徊着的时候,另一个欣喜的目光则是从一旁的一棵大树后扫向了他。

果然......这人就是我前天做实验的第五号实验体,是他没错!

躲在树后打量了这个男人很久,确定他就是自己当时的那个实验体时,那位名为克丽丝的女炼金术师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神情。

对于克丽丝而言,她这辈子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完成的就是有关“人类血族化”

的试验。

哪怕这位炼金师曾经因为在王都那边提议进行这种荒谬的研究而被“神圣三元会”

放逐,可即便来到这边境小镇后,她也依然不忘初心。

俗话说得好,不忘初心,终得始终。

此时在克丽丝眼里,那个正徘徊于森林之中的男人就是她的始终,证明了她的血族研究是有价值,有实用性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那一刻,克丽丝真的很想仰天大笑几声。

本来在看到前五号实验体全部身亡,没有一个成功转化为血族的时候,这位丧心病狂的炼金术师还挺沮丧来着。

当然,她沮丧的不是死了五个人,而是自己的研究没有成功。

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一切苦难都已经过去,接下来的......便是收获。

于是在确认这位第五号实验体成功活了下来,并且双瞳发红,已经显露出了血族特有的特征后。

克丽丝便从树后走了出来,朝着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还没等她近身,那男子便头也不回地问道:“什.....么.....人?”

“创造你的人。”

克丽丝微微一笑,笑道:“跟我来吧,你的身体已经发生了超凡的变异,但这还没完,我可以让你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更强大......的力量?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对,是我用你的身体做的试验,但试验还没完成,还有很多调整的空间,所以你得跟我回去。”

“是吗......但很可惜,你已经回不去了。”

话音未落,那个男人微微一笑,转头看向了克丽丝。

月光之下,那是一张年轻帅气的脸。

虽然眼睛的确散发着赤红的色泽,皮肤也白得吓人,可他却毫无疑问是个正常人。

哎?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克丽丝明显楞了一下。

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却又说不清不对的地方在哪儿。

“不认识我这张脸了是吗?”

那个年轻人随手在眼睛上一抹,将那赤红色的美瞳摘了下来,笑道:“也是,你在拿活人做研究时,根本也没必要记住实验体的容貌,只记得大概的年龄和性别,对吗?”

不好!

上当了!

看见那个年轻人摘下了美瞳,克丽丝先是一惊,然后立即瞪大眼睛猛地朝后方跑去!

但还没等她跑出几步,一个娇小的身影便从天而降,直接反扣住她的双手,将其一下子按倒在了地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星际大佬她被团宠了

星际大佬她被团宠了

上等星际女神华安素被闺蜜陷害,大难不死流落到一天有四十八小时,粮食一年一收还低产的落后星际原始部落。然后一不小心她成了团宠建设部落,她是部落的宝贝疙瘩发展星际,她是星际的金疙瘩统领星系,她...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快穿之重获新生

快穿之重获新生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和姐姐大人同居的日子

和姐姐大人同居的日子

当你拥有一个成天想要你推倒她,并不介意逆推你的姐姐时,你是幸福还是恐慌  世间有一种可爱的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漂亮。  苏暮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强烈的弟控。  幼年被强迫穿上女装。...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