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这位年轻医生的样貌不算难看,甚至还有点小帅。
就是那股子习惯性蹬鼻子上脸的姿态有时候让人想笑,不知道他在牛什么。
而他在来到林觉边上后,先是上下对其打量了一番,然后用鼻子眼哼了一声,当做是打了个招呼。
见到这人时,林觉也先是一愣,然后笑道:“帅哥,是你啊,好久不见,你什么时候来这儿上班的?不在人民医院干了?”
林觉倒是没有随便叫人帅哥的习惯,问题是这位习惯鼻孔朝天的年轻医生姓甄,名帅,所以这么叫起来倒是没啥违和感。
“嗯,人民医院那小地方施展不开,容不下我这条潜龙,刘院长就重金给我挖角过来了,你呢?还是在写你那网络小说?”
甄帅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林觉身上那套普普通通的衣服鞋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名牌,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从林觉毕业后回到家乡东市,在东市人民医院里头工作的时候,甄帅就是跟他同期进去的年轻医生。
林觉学的是口腔医学,自然进了口腔科,甄帅学的也是口腔医学,所以两人进的是同一个科室......不过地位不太一样就是了。
毕竟林觉从小就深受身为医生的父母的熏陶,大学时期成绩虽然差了点,但动手能力很强,实习期间又跟了个好老师,见过各种病历,上手速度很快。
甄帅那边就有点惨了,他跟林觉恰好相反,属于彻彻底底的理论派,成绩贼好,理论扎实,但问题是上台一动手就拉了裤子,经常是拔个乳牙拔得满头大汗。
以至于经历过了几次病人的投诉,投诉他把汗都滴到了自己嘴里还没把牙拔下来后,甄帅就被科室主任吩咐先打下手,不敢再轻易让他上台。
而林觉那边因为动手能力强,于是很快便能够独自接诊,两人的差距这不一下就出来了吗。
对于自己这个大帅锅当了林觉的背景板这点,甄帅肯定多少是有点不爽的。
毕竟他想象中的医生应该是气宇宣扬,每天穿着干净整洁的白大褂走在明亮的走廊上,每天享受鲜花与掌声才对。
结果好容易毕业考了执业证当了医生,谁知干的却还是打杂的活儿,这能平衡才怪。
但林觉却没在本地的人民医院待多久,一年多后他就离开了本地,前往传说中的大城市去追寻更好的钱途,顺带想着看看没见过的风景什么的。
当然,显然林觉的大城市之行相当失败......一趟回来后甚至连医生都不当了,闷头回家开始写起了网文,打算以后靠这个来谋生。
得知了这件事的甄帅显然非常高兴,因为在他看来林觉毫无疑问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以至于时隔一段时间再见到林觉后,已经跳槽到精神病院工作的甄帅微微一笑,拉开白大褂指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那件格子衫说道:“林觉,猜猜我这衣服多少钱?”
林觉看了看他白大褂里的那件普普通通,去了牌子后啥都不是的格子衫,随口道:“三十?”
“哼!
哈哈哈哈哈!”
话音未落,甄帅便大笑道:“开玩笑,我这可是的人造丝格保龄球衫,售价五千七,还不打折。”
听到这价格时,林觉不禁瞪大了眼,似乎完全无法相信这件破衣服得五千多,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而甄帅似乎很满意他的表情,便继续介绍道:“看看我这裤子,prd的威尔士亲王格长裤,也不太贵,才一万六。”
“还有这鞋子,lousvutton的春季新款乐福鞋,小八千块钱。”
......
精神病院的走廊处,林觉瞪大眼睛看着甄帅介绍着自己身上那套合起来好几万的行头,那真是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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