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麦刚抄了百臂魔君的老巢,钱多得豪侠宝库都放不下,正是他此时豪横的底气。
“这……”
“我先跟萧兄说几句。”
凤修怀把萧麦拉到一边,惊疑地问道:“萧兄,京城寸土寸金,你说的这种房子,月租少说得七八贯,我都嫌贵,你付得起吗?”
“还可以。”
萧麦光现钱就有一千贯,够租十年。
“你哪儿来的钱?”
凤修怀满腹狐疑,只因萧麦此时的装束,怎么都不像有钱人。
“当保镖挣来的。”
萧麦随便扯了个理由。
“那也用不着糟践啊。
等你在捕门过了见习期,自然会有地盘分给你,何必在别处租房?”
“分了地盘,也不能霸占民宅啊,到时候不还得租?早租晚租在哪儿租都一样。”
“啧啧。
萧兄可真是个怪人啊。”
最终,老齐帮萧麦物色了一间很让他满意的宅子。
不但满足萧麦的所有要求,兼具主厅、卧室、厢房、柴房、马厩,还附带一个地窖。
风景也不错,庭院内有一株枣树,犹如画龙点睛,赋予了宅子生机勃勃的活力。
萧麦虽不能见,但光是听到清风吹拂嫩叶的沙沙声,就足以令他心旷神怡。
这地方不止萧麦喜欢,红鬃马也很享受,自己去到马厩,“扑通”
一声卧倒,然后挺直四肢开始睡觉,模样很滑稽。
据说,马儿只有在感觉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会躺下来睡觉。
萧麦后来知道,居无定所时,一旦切掉游侠身份,红鬃马就会跑到没人的地方消失;但有了带马厩的住所后,红鬃马就会在闲暇时待在马厩里,顺便给萧麦看家护院(但不切换游侠身份不让骑)。
此事表过不提。
当然,租金也不便宜,房东开价十二贯,凤修怀帮忙砍到了十贯钱,萧麦一口气支付了半年的房租。
最后,房东推荐自己的侄女,来给萧麦洗衣做饭。
商议过后,约定一日三顿饭,三日洗次衣,月薪八百文。
之后,萧麦在京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为了庆贺此事,凤修怀提议,喊上几个捕门弟兄,一起大吃一顿。
萧麦以忙于准备武举的理由,婉拒了凤修怀的邀请,但为表谢意,他单独请凤修怀吃了一餐,地方就选在最初议事的酒楼。
落座后,还没点菜,萧麦就先问起了歌伎之事:“掌柜的,今日我与凤兄来时,在台上表演的姑娘,怎么称呼?”
“哦,她叫潘小桐,客官找她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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