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萧麦这个不之客,三人先惊后喜。
常年在一起打家劫舍,早已养成了深厚的默契。
只需互相使个眼色,就一致决定,马上送这个自投罗网的冤种上路。
奉献给戾火的血食,自然是越多越好。
另外,瞎子所骑的那匹马,一看就价值不菲。
抢过来,不论自己骑,还是转手卖掉,都很不错。
但前提是,得先把瞎子围起来,免得他惊觉异样而伺机逃脱。
老大最先开口,明明凶狠如豺狼,声音却是慈祥和善:“小兄弟,你眼睛怎么了,要不要帮你报官?”
一句话,验证了萧麦的两个问题。
这次的确穿越到了古代,现代人是不会说“报官”
的;是架空的古代,因为对方说的是略带口音的普通话。
“在下突眼疾,并无大碍。”
萧麦模仿古装剧的说话风格,“三位大哥,在此地烧火作甚?”
“开荒,烧草木灰以肥田。”
老大刚扯完谎,忽地脸色一变,“你怎知是我弟兄三人?”
萧麦虽闭着眼睛,却能看见三道红光,就随口试探了一下。
结果还真让他猜对了。
“耳力尚佳,听出来的。”
萧麦略作掩饰,就又问道,“离此处最近的城镇村庄在哪儿?”
老大道:“小兄弟眼睛不方便,就先在这里歇会儿,待会我们送你回去。”
老三也笑道:“对啊,我们打了几只野鸡,正准备烤着吃,一起来吧。”
说着,他给老二使了个眼色,两人就一起上前,准备由老三牵马,老二包抄堵路。
萧麦起初觉得,萍水相逢就请吃烤鸡,老乡们还挺淳朴的。
于是,就骑着红鬃马,往烈焰之墙所包围的地狱中走去。
然而,没走几步,当老三牵住辔头边的缰绳时,萧麦忽地打了个冷颤。
只因他注意到,三人之中有一个鬼鬼祟祟,绕到了自己来时的路上。
从小立志成为缉毒警的他,一直在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反侦察能力。
对方无端的绕后之举,让萧麦心里慌,哪怕周围热浪滚滚,也驱不散身上的冷意。
恰在此时——
“叮——”
一道琴弦拨动之声,在萧麦脑海中响起。
“次触歼匪剧情。”
“任务内容:将三名强盗杀死或抓捕见官。”
黑暗虚无的空间中,突然浮现一行如血水写成的毛笔字,系统生效了!
“我,歼灭三个土匪,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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