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就带回去养几天,等它呆的厌烦了再送回来,反正鸟吃的也不多。”
杜千泽也在一旁劝道,说实话,他也很想看庭山养鸟到底能养成什么样。
“我不养。”
庭山坚决摇头。
“三哥,三哥。”
方悦挤到庭山面前,趴在他耳朵边小声跟他嘀咕了一阵,庭山听完以后,转头对着鹦鹉说:“再不下去,我打死你。”
“甜蜜蜜,你笑的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大绯唱了两分钟,把全曲唱完,虽然声音很难听,但是竟然没跑调,庭山的脸色好看了很多。
“你们这是怎么训练的,太神奇了。”
蔡雅忍不住啧啧称奇,教鹦鹉唱歌应该很难吧,关键是它还没跑调。
“这不是我们教的,是它的原主人教的。”
方毅在旁边解说:“大绯以前的主人应该就是总用……来威胁它,所以它才学会这首歌的,奶妈捡到它的时候,它身上的毛全被人扒光了,而且身上到处是伤痕,养了一年才养好的。”
“店长你……”
这刀捅的好狠,竟然给这只贱鸟安排了这么悲惨的身世,这是要强迫他领养的节奏啊。
“好吧,这只鸟我先带回家试着养几天,养不好了,我再给你送过来啊。”
庭山想想方悦刚才说的话,觉得把还是把这只贱鸟带回家养几天比较好。
庭山刚说完,方毅就已经把鹦鹉常用一些东西都给他准备好了,方悦也去打印了一张养绯胸鹦鹉需要注意的事项。
“你们……”
“难得大绯有个喜欢的人,我们肯定要满足它的心愿把它送出去啊。”
方悦把东西都塞到庭山手中,又去柜子里翻了一袋小米出来,也交给他,补充道:“大绯很没有安全感的,所以收了几只麻雀小弟,所以它在家的时候你记得把窗户打开,在阳台上干净的地方撒上小米,不然那些麻雀会来啄你的。”
“我能退货吗?”
庭山愁眉苦脸的问道,这么奇葩的鹦鹉,真的能养吗?
“不行哦,你至少得让大绯在你家呆几天,才能把大绯送回来。”
方悦说完,也不客气了,直接送庭山和蔡雅在车上了。
“我第一次看到强制领养的,你们这么做真的好啊。”
等到蔡雅的车开走了,海扬在后面问道。
“这不是强制领养,大绯是真的喜欢庭山,我们才想让他领养的。”
方毅很认真的解释道。
“圈里人可是都知道的,庭山特别不招动物喜欢,被猫抓过,兔子咬过,狗追过,对动物没什么好感的,你放心让他养大绯?”
“没事,大绯既然看上他了,他就肯定欺负不了大绯。”
猫猫狗狗之类的还真不好说,但是对于大绯,方毅还是有这个信心的,大绯很聪明,尤其明显的就是,它欺负店里的动物会专拣弱小的欺负,同理,它对人也是一样的。
送走了大绯,方毅明显的轻松很多,别看大绯只是一只鸟,它可比许多猫猫狗狗烦人多了,每天招猫惹狗的,几乎每天都打架,现在能把大绯送出去祸害别人,方毅还是挺开心的,跑到后院继续睡觉去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文案在下求收藏本文文案萧云谏身为无上仙门的首座弟子,芝兰玉树年少成名,受万人追捧。可他偏偏是个没有心的。 他师叔凌祉为他中情毒堕魔窟,为救他散去多年修为。...
...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