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白摆摆手。
这个桃花眼叫乐凡,是局里的鉴证科鉴证官,重点支持特案组的工作。
可惜长着张招人的脸,人冷冰冰的,嘴巴毒的不得了,而且是个财迷。
这间书吧是乐凡的远房叔叔留下来的遗产,直接给了他。
他也没想卖掉,就继续留着之前的员工经营下去,自己周末会过来看看。
林白就喜欢周末过来蹭吃喝,最近顺道拉上修养在家的关锦。
据他说,关锦以前不管自己怎么邀请都不愿来。
“话说,警察可以做生意?”
关锦突然问道。
乐凡头都没抬:“这是遗产,我接受了而已。”
关锦耸耸肩,闭上嘴。
吱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辆骚包的法拉利跑车停在在书吧对面的路边,车里钻出一个打扮地更骚包的墨镜男。
关锦的肌肉习惯性一紧,表面若无其事地继续坐着。
墨镜男一边走进书吧门,一边摘眼镜,看到乐凡在,眼睛刷的一亮。
“乐凡,你今天有空,不如我请你出去喝茶?”
墨镜男贴过去。
“不渴。”
“那我们去海鲜自助?”
“不饿。”
“要不——”
“金麦龙先生,我这里是书吧,您如果不消费,请不要打扰我做生意。”
乐凡眯了眯眼睛。
金麦龙眼珠一转:“我消费,消费!
那个,我要一本格拉斯的情人。
呃,不是,是哥斯拉的?(挠头),杜斯拉?对啦!
是杜蕾丝的!”
关锦差点把奶茶都喷出来,这货是来搞笑的吗?
乐凡鄙夷地一笑:“金少爷,安全套出门左拐,中学文学知识普及右边第二个书架。
您自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