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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重锋俯首道:“好。”
……
这艳阳高照的天气,出门变做烤全人其实不是个好主意。
就拿易修来说,出来这么多天,每天也就在太阳底下待几个小时,可对于宅人来说这已经是数月的日照量了。
易修一身苍白无血的皮肉啊,生生被晒得红扑扑亮堂堂。
而作为一个古人,萧大侠其实并不稀罕这里景致有多古色古香,一路上沉默寡言地跟在易修后面,也不知道现代人哪来这么多的兴头,像只大蝴蝶一样在走廊里跑上跑下,就差没蹬着栏杆爬廊顶上去。
大约十分钟的时间,易修跑的有点累了,拉了萧重锋坐在长廊边的拉杆上,脚尖一晃一晃地在湖里荡出涟漪:“哎,萧兄,你们江湖侠客每天扛着把兵器,在江湖上风里来雨里去,那么辛苦,图的啥啊?”
萧重锋随他一道坐下,淡淡道:“小时候,我同爹娘住在易剑山庄。
庄里也有这样一片湖,我问我爹,这湖水虽然好看,可养了鱼也不能吃,荷花开了也没人下去摸藕,夏日里蚊虫蛙鸣还吵闹,这片湖究竟有什么用。”
易修不假思索接下去:“可以看嘛。”
萧重锋笑了:“是,我爹也这么说。
湖里虽有鱼,但不能吃。
有藕,可无人摘。
但它们生于这里,自然要顺从这片湖的规矩——江湖人生于江湖,自然也要守江湖的规矩。
是鱼便要游,是侠便要闯。”
易修听得云里雾里,不过也不用他明白。
数分钟后,他扯了扯萧重锋的袖子,示意他往湖对岸看。
那河岸边一排郁郁葱葱的柳树下,两个熟悉的人影一前一后随着柳条摆动的方向往前缓慢行走。
这两个人他们都认识。
——颜兴文和颜烨。
没错,易修哪有闲心平白带着萧重锋来游湖。
这湖里没水怪也没黄鸭子,光秃秃一大片有什么可看。
要真想在横店玩,有很多更好的地方,何必非要来水边喂蚊子?易修啪一把拍掉附着在手背上的一只花腿大肥纹,奇了个怪了,他的血难道是特别好味不成,这附近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蚊虫怎么格外热爱光顾他?
起因是昨晚一通颜兴文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颜二少开口第一句话是今天他要把颜烨带去景区东面的人工湖边。
易修开了免提,嘴里叼着萧重锋给他打来的烤兔子:“怎么了,终于下定决心对你哥哥下杀手,在夜黑风高的时候把人偷偷约到小河边,一把推下去了事?”
颜兴文气急败坏:“我带他去是在中午!
中午!”
易修:“大白天也可以杀人灭口嘛,没人就行。
你看那《名侦探XX》里十个罪犯有八个是在无人的地方把人弄死的,只要制造好不在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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