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修狠狠往不明人士身上搓着泡泡,男人眨巴着好奇的眼睛,眼神跟着他们的动作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自己写过的主角哪有这么二?
男人浅褐色的皮肤上交错着一道道比萧重锋还要深刻沧桑的伤疤。
再加上一头标志性的红发——易修之前还以为这是被血染的。
易修的眼神也不由自主地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直到萧重锋砰一声把男人身上扒下来的皮甲扔到水面上,溅起大片水花,郑天明跟易修小心翼翼保持干爽的衣服全被弄湿了。
易修扭头怒视他。
萧重锋面不改色心不跳:“牛皮要是不快点洗,就洗不干净了。”
真的假的?
易修狐疑地捧着脏兮兮的皮甲翻看,却在上面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犬形的标志。
……
哎哟!
他想起来了!
易修张嘴叫起来:“我想起来了!
这家伙叫格雷!
姓氏太长我忘了,他是个……额,不知道你们能理解吗,是个兽人。”
像是回应易修一般,半天没做声的格雷忽然张嘴:“汪”
了一声。
……
说起这个格雷的故事,其实特别的俗套。
基本上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王子复仇记。
在网络大环境还没流行起嫡庶之风的很多年前,易修就稀里糊涂地写了个挺没创意的嫡庶大背景的……异世小说。
格雷出生在一座兽人大陆。
虽然他爹是个牛逼哄哄的国王,可他却是个私生的。
本来私生不是什么稀罕事,哪个位高权重的老头没有在酒宴醉倒的时候偷摸过身边女婢的小手。
摸的久了搞出点乱子来也是见怪不怪。
本来国王也可以承认他的身份,在当时的环境里当个地位不怎么高的王子也算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但命运这个该转不转的大齿轮偏偏要在格雷出生的这一天卡个壳。
让他从一出生,就长了一身在兽人世界里象征着邪恶和灾难的红毛。
就因为这身红毛,小格雷从小没吃过一次饱饭,睡过一天安生觉。
小朋友们也不跟他玩,走在路上人人喊打。
童年阴暗的不比萧重锋差。
其中的苦楚就别提了。
然后这本该是个里里外外都被人踩在脚底下的王子,靠着自身的坚持和努力,当然还有作者开的金手指,一步步变强,最终把以前所有踩过他的王八羔子全部草翻,统领整个兽人世界,成为一位名留青史的伟大兽王的励志感人故事。
(哪里不对。
……
前提还是如果易修写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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