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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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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芙兰心血来潮,突然不想去银座,想自己在街上逛逛,可是那样一来身边带着一群凶神恶煞的保镖就显得不太妥当,看上去她反倒像是混黑社会的。

尽管B·B·C比黑社会恶劣得多,也不代表芙兰喜欢被人叫太妹。

所以,芙兰命令保镖们留在公司里等她,她要“一个人”

出去走动。

想起保镖们的但应,芙兰就忍不住冒起一头青筋。

那些保镖也真是顽固,居然把她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少女,生怕弄丢了她无法向他们的金主普罗先生交代,再三表示很多黑暗势力知道她是普罗米修斯的心肝宝贝,表示不放心她单独行动。

芙兰几次开口没把话说完,就被一群比老阿婆更唠叨的保镖堵回去,一恼之下芙兰忍无可忍地掀桌了,干脆且迅速把他们全部劈晕,然后自己提着钱包出门。

喵喵的!

到底我是主子还是你们是主子?身强体壮的大男人居然也能鸡婆成这样?竟敢截我的话头,从头到尾没让我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真让人不爽极了,你们到底知不知道“礼貌”

两个字怎么写啊?敢逼姑娘我掀桌,简直欠扁!

不过,没走多久芙兰就后悔了。

唉,她真的不适合走路啊,以前有昊玥和尚轩抱着走不觉得有什么,在希腊神话的世界她通常在一个地方一窝就是好几年,从没有走出过方圆一百米,现在出门也是坐玩飞机再坐车,如今在街上走不到五分钟她就觉得累了。

倒不是真累,毕竟作为精灵,身体素质方面比普通人要强得多,芙兰纯粹是讨厌走路,所以心理上觉得麻烦。

前一天刚下过一场雪,积雪融化后的路面有些打滑,又更好走,芙兰已经考虑是不是打个电话回去叫人来接她。

问题是,那些被她打晕的保镖们醒过来没有?用瞬移的话,又要小心不能被别人看见,可是她对东京不熟,万一不小心瞬到人多的地方,光是把所有目击者消除记忆就是一项费力的大工程,要不直接瞬移回别墅,再开一架直升机出门呢?

芙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透过树叶的缝隙仰望蓝天。

这种自在、轻松的心情,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不是喜欢,反而觉得心里某个角落像是空了一般。

长久以来她一心想着让尚轩恢复,然而一旦失去这个目标,她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无事可做。

现在她突然有点明白B·B·C那些人的心情了,当做完一切有趣的事情之后,便觉得人生了无生趣,钱和权皆握在手中,她有力量、有青春,如今还有一个对她百般疼爱呵护的情人,太过完美的人生,仿佛让她看见了坟墓。

完美,是一切的终结。

没有追求的目标,也渐渐变得心如止水了。

“不许动!”

一把刀贴在芙兰的脖子上,背后轻微的妖气表示对方并非人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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