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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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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里连张红毛爷爷都没有。

虽然洛译没在缉毒队待过,但他知道大部分人贩毒,都是因为缺钱——那其中的巨大利润,无法不让人眼红。

姜哲身上的针眼,能说明他吸毒,就算不贩毒,总要有个毒品来源渠道。

加上姜哲死的地方就在洛译盯的毒窝下游,他几乎认为,这次一定能找到罪犯窝点,打掉盘踞在下江区的黑恶势力,一雪前耻。

法医尸检需要时间,加上周天加班,洛译也不好让人干留在局里等,因此他散了自己队里的人,独自留在会议室里,看着小黑板。

小黑板上目前只有姜哲一个人的照片。

灯红酒绿的夜总会背后,总有一条臭臭的沟渠,是那金碧辉煌的建筑里,见不得人的污垢,只有在黑夜,才能像血液一样流淌。

第二天下午,尸检报告加急赶了出来。

洛译最先看的是死亡时间。

报告上写着:死亡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凌晨0时至2时之间。

“这个时间点,”

洛译指尖轻点了点纸,“演唱会什么时候结束的?”

李宣答:“我记得好像是10点吧,外面还堵车呢,堵得我11点才到家,被我爸骂了一顿。

烦死了。”

洛译一脸无辜,表示是你自己提起的啊。

他说:“堵车不分人,那他是什么时候离开体育馆的?难道他一离开毒瘾就犯了?所以着急赶往下江区么。”

李宣不置可否,但她还是坚持不信的态度。

顾晓晨说:“不不不,洛队,你再往前看。”

洛译往前一翻,死亡原因写着:尸体表面温度较低、皮肤苍白,指尖揪白,符合基本溺水特征。

但硅藻检验仅发现死者口鼻处有微生物残留,并未发现死者肺部残留有蕈样泡沫,可以排除是溺水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口鼻处发现有七氟烷成分残留,剂量并不致死。

手腕处有抓痕、脖颈处有轻微压痕,疑似生前与人发生搏斗。

死者颅骨骨裂,左侧胸腔五根肋骨断裂,符合高空坠落致死迹象。

但根据毒物检验,死者血液内含有二乙酰吗啡,不排除死亡原因为过量注射死亡。

看到这里,洛译才发现,这份尸检报告并未盖章落款,也就是说还得找到第一案发现场,才能下定论到底是坠楼还是吸毒死的。

“老大,法医说姜哲的体质对毒品过敏,这很有可能是他第一次吸毒……然后就,”

顾晓晨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把自己搞死了。”

洛译惊讶道:“过敏?”

这样的死法就推翻了洛译之前的推断。

不是溺水致死,但是口鼻处有微生物残留,说明死者生前下过水,绝不会是游泳——洛译注意到“七氟烷”

三个字,这是一种非常强力的麻醉药,通俗点说就是一闻即晕。

死者的搏斗痕迹大概是因为吸入了迷药,挣扎时产生的。

李宣听完很震惊:“第一次吸毒?不可能,他根本就不吸毒,一定是被人强迫的!

你们也看到了这个迷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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