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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来了一趟,那钟冕也不好意思牵着狗就走,于是他在吧台前坐了下来,趁着下午茶时段还没结束,随便点了份茶点。
可能是觉得有些尴尬,沉默了好一会儿后,他干巴巴地开头说了句话:“其实我之前来这家店吃过两次,但是都没带阿西莫夫斯基来,人实在是、实在是太多了……啊,我的意思是说你家生意太好了,嗯,真的很好。”
慕锦歌低头切着菜,只是淡淡应了一声:“嗯。”
本来就不怎么懂谈话技巧的钟冕这时更加尴尬了,低着头不断地搓着自己的手,沉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他身边栓好绳子的萨摩耶直望着他傻笑。
十多分钟后,慕锦歌将他点的柠檬红薯和棉花糖奶茶端了上来。
“请慢用。”
再开口,钟冕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谢、谢谢。”
只见盘中堆叠着六块厚度相同的红薯片,大约都保持在1.5厘米,四周的番薯皮并没有削,而是通过事先的浸泡和处理去除了泥土。
吃的一上来,他终于可以放过了已经被他搓红的手背,转而拿起了筷子,缓缓地夹起了瓷盘面上的一块红薯,凑到了干燥得脱皮的嘴唇前。
因为慕锦歌就是在吧台后直接开做的,所以他能看到其中的每一个流程。
经过观察后,钟冕发现,这其实就是一道工序十分简单的小食,处理好红薯后直接把红薯片与柠檬、糖还有少许盐煮在一起,之后捞起来利干水就是了,可谓简单粗暴。
——难怪这是这家店下午茶菜单上最便宜的一道。
这样想着,钟冕不由地有些失望——他之前确实来这里吃过两次正餐,并且都为之深深震撼与着迷,所以刚刚点单的时候看到这道菜还是很期待的,因为柠檬和红薯这两样食材都是他爱吃的,他期待慕锦歌会带给他别样的惊喜。
但是这个简单的做法和略显粗糙的卖相,让他有种自己被随便打发的感觉。
也是,像他这种还不熟悉就让人帮忙看狗的人,说话又说不清楚,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对方肯定感到厌烦,所以想早早打发了之吧……
怀着日常的妄自菲薄自卑自怨,钟冕充分发挥一个作家的想象力脑补了慕锦歌的一系列心理活动,然后垂下了眼,有些难过地张开嘴,咬下一口红薯。
——可以的!
柠檬的清香萦绕口齿,经过烧煮后,少了夏日时的清凉快意,多了冬日时的温存柔和,酸酸甜甜的味道充分浸入熟得粉糯的红薯片中,彼此之间相辅相成,柠檬的味道提高了红薯味道的档次,红薯的厚实口感淡去酸甜的刺激,使得那股柠檬的清新似有似无,淡淡的气息令人忍不住回味。
钟冕本来没有多饿,会点餐纯粹是觉得自己不消费的话不太过意得去,但是现在咬下一口,却是停不下来了,一口气竟把盘中的柠檬红薯吃得来只剩下一片。
——而这次剩下的那一片,还是他吃得正不可自拔时,不经意间瞥到了乖乖蹲坐在身旁安静盯着他的阿西莫夫斯基后,才动用自己最大的自制力,口下留情给留下的。
明明放在平时,他虽是爱吃红薯,但也从没有试过把一个烤红薯吃完。
他夹起最后一片红薯,另一只手在下面接着,动作小心地喂到萨摩耶嘴边,温声道:“这个很好吃的,你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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