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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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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晚都敢冒这个风险,谢嘉禾也不愿意再缩,不然他也愧对于自己这个日日喊着哥的好朋友。

谢嘉禾和王汝康的情谊是在拍《叶里藏花》的时候结下的,这部戏拍了大半年,两人也是夜里喝过酒谈过人生交过真心的好朋友。

他也想要为这好朋友冒一冒风险。

所以谢嘉禾会说:“我和小王哥也是好兄弟啊,要讲义气的。”

宋晚把那盒果脯往他怀里一放,说道:“组织高度赞赏你这种义举。

英雄,请收下这份礼物,权作嘉奖。”

“你够!

这是我刚刚给你的,走点心成不成?”

谢嘉禾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来:“宋晚同志,你变了,原来哪来这么油滑?”

“我这是幽默好吗?玩笑话啦,改天我请英雄你吃饭!”

宋晚伸手去拍拍肩:“我现在要去拍定妆照啦,你还不要去换装?”

“哦,要。

你等我,我跟你一起走。”

说着谢嘉禾就站起来,跟着宋晚两人一道走了出去。

他一边走还一边上下打量宋晚,从前边绕道她后边,摸着下巴就说:“我还是第一次见你穿旗袍,好看……”

两人说着便走远了,陆小艺看着他们消失在门边才收回目光,跟自己的化妆师说道:“我也觉得晚晚穿旗袍真是好看死了!”

宋晚真的是上天眷顾,天鹅颈、一字肩、纤瘦又不失曲线、一双长腿又细又直,活生生地一个衣架子嘛,纵然是旗袍这样挑身材的衣服,也能完美地驾驭。

“身材好,皮肤又白,一个大写的上帝宠儿。

对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上帝用边角料造出来的了,一想到要和晚晚穿着旗袍同框就好虐。”

陆小艺一边痴汉脸的说着,一边就把手伸向了果脯礼盒:“不行,越说越难过,我要吃点东西冷静一下。”

她拿了杏脯治愈心灵,正吃着便听见白泉说了一句:“她的衣服好看。”

陆小艺回过身,就见到白泉正立在全身镜前面,镜中人穿着一袭黑底蓝花的旗袍,卷发红唇,俨然是一副民国太太的打扮了。

她捏着果脯也站了过去,将自己也映在了镜中,她穿着一身蓝底银花旗袍。

“其实我们的戏服已经是很好了,剧组量身给做的衣服,你这是都是云锦的布了。

我演富太太,衣服就更好了,两千多一米的真丝,领口这枚胸针口还是珠宝行里借来的古董,等等还会搭个貂皮。

衣服都很漂亮很好了。”

陆小艺说着还给自己塞了一枚杏脯:“但晚晚演得玉飞音前半段可穷着,后半段也不张扬,衣服都比较素,也没有什么首饰的。

她真要说贵,那也是贵在戏服上吧,那行当都是从蔡君颖先生那边借来的,都是当年玉飞音用过的。”

白泉轻笑了一声:“她那两套旗袍可不是剧组做的,是自己带来的,只是看着不嫌贵而已。”

言语微微有点嫌弃陆小艺不识货的意思。

不过白泉的眼睛是真的毒,宋晚总共拍六套定妆照,两套是京戏里的扮相,两套剧组定做的衣服里一个是玉飞音刚刚北上来京时的朴素的旧旗袍,一个是玉飞音同松鹤鸣成婚时的大红旗袍,剩下两套则是宋晚自己带来的。

这两件旗袍的确都不是凡品,这都是孟其芳的外婆年轻时穿过的衣服,孟母知道宋晚拍这部戏要穿旗袍,就翻着箱子找了好些出来给她试。

孟其芳和她一起挑出的这两件,一件是翠绿底蝶恋花一件是黑底暗纹提花,这两件看着都不奢华。

可翠绿的那一件上的蝶恋花是苏绣,绣工精湛,只只蝴蝶仿佛要破布而出一般。

而黑色的那一件则是真丝,那时候的真丝不了放到现在可谓是有市无价,两千块一米也未必有得买。

不过陆小艺是真的看不出来,只觉得宋晚穿着那身旗袍站在那里就是一处旖旎风景,于是耸了耸肩说:“要说衣服衬人,人也要衬得上衣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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