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墨小说网

第2章(第2页)

洛语绷着小脸,把原本都在火头上的洛爸洛妈给逗得哭笑不得。

洛爸看了眼气乐的洛妈,叹气道:

“行了,你要是能让妞妞听话念一年级,跟老师说一声就成了,哪来那么多的事。

大姐那边说工厂招工,你在家伺候家里的地,照看好孩子,晚上我去商店给大姐回个电话,过两天我就去看看。”

洛妈闻言,欲言又止到底没在多说什么。

倒是洛语,她大姑姑在n市工厂打工,一个月工资用现在的标准来说,三百块钱,不过除了吃喝住这些开销之外,辛苦却也比在家里种地累死累活的强上不少。

前世洛爸好像没有去,在家里跟人一起合伙宰牛卖肉,结果亏了不少,爸妈为此没少吵架。

去了也好,爸妈能少吵些架,这个年代家家过的都不算富裕。

不过,九十年代的打工仔,还不如大城市车站门口卖茶叶蛋的小商贩,想了想,洛语还是建议道:

“爸,我姑不是说她厂门口卖稀饭的生意很好吗,说不定比我姑工资还高呢,那么多的厂还有工人,都要吃饭,卖饭肯定比你进厂挣得多。”

洛爸在洛语后脑勺轻轻拍了一巴掌,笑骂道:“小丫头片子,厂里都有食堂。

你爸都已经去当工人了,还要干丢人的小商贩,再说稀饭有啥好吃的,去玩去吧,过两天就得好好去上学。”

洛语也不在吭声,她现在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而且年代不同,现在的人对做尚不得台面的小商贩很排斥,都觉得是件丢人的事。

要知道九十年代农村最先富起来的,就是最初抓住机会敢拼搏的小商贩,其次是各种技术工人。

等大部分人回神时,机会已经消失了,只能跟在别人身后拾小利。

☆、第2章努力做个问题孩子

洛志国走了后,洛妈每天要忙着地里的庄稼,家里喂养的一头老母猪和十二只小猪仔家里家外忙的团团转,这年头喂猪可没有猪饲料一说,都是要用庄稼秸秆打糠,糟糠纯纯安全喂养。

地里也要人力除草,庄稼人田间地头还见不得一丝的空地,补种庄稼。

洛妈一人操持,洛语和洛俊两个念书不要洛妈操心,两人的卫生和脏衣服,也由洛语承担了。

农村的孩子,五六岁洗衣服刷鞋子都在正常不过,连洛俊也被洛语使唤着烧火压水。

洛语要当一个不听话的坏宝宝心愿,在洛爸出门打工后就暂时夭折,她不可能看着自家老妈的整天操劳,还任性叛逆的给老妈添麻烦。

结果没当成坏孩子,反而被自家老妈给扣了一顶乖巧懂事的帽子。

没有比这更加糟心的了,她真的想当一个不听话,让父母老师都头疼的坏孩子,问题是环境和条件都不允许可怎么破啊。

洛语悲催的发现,在学校也做不成坏学生了,她本来就强跟老哥来二年级,在班级里还不听话捣乱,绝对被老师给退货回去。

父母会依着她,是因为他们对女儿的疼爱,学校的老师可不是她的谁,不听话就滚回一年级去,要不就滚回家自己玩去。

这个时代,对小孩念书没有什么年龄和学籍一说,不像后世有那么多麻烦事。

洛语可不想继续前世平淡如水的生活,也不想回一年级从新开始aoe,更何况身边还做着一个洛俊。

洛语有前世的学习金手指,洛俊可没有,教育要从娃娃做起。

小学的基础不打好,长大了玩手机电脑,拼音打字都是个问题,洛语也不想老哥在念前世的那所二流大学,文凭不能说最重要,可有个好文凭也多了很多好机会就业啊。

想做个坏孩子坏学生,怎么就那么难啊。

综合以上的原因,洛语只能郁闷的乖乖上课,还要督促洛俊用心学习。

期中考试再三犹豫之下,把两门分数控制在九十分以内,被笑脸如花的老师点名的表演。

一不小心,洛语又成了班级里有名的好学生。

没有被夸赞的喜悦,有的只有浓浓的郁闷。

连晚上老妈给专门煮的鸡蛋,也没啥胃口的把蛋黄塞给了老哥吃,心底再次肺腑,干嘛没有没蛋黄的鸡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机械之心

机械之心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新婚

新婚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重返八零怂媳翻身!

重返八零怂媳翻身!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一世之尊

一世之尊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