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一个人出门没人伺候,才第三天,竟然就没赶上宿头,只能在路边不远处看到的一处山间破庙里休息。
要怪只能怪那个地图比例尺不精准,沈凤书对周边的地形也不熟悉,所以才犯了这种错误。
当然,沈凤书是绝对不会承认,他就是游山玩水耽搁了时间。
说起来沈凤书也是振振有词,自己不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每天不管多忙,都要抽时间练练字,画点什么吗?这么勤奋,有错吗?
这是才子名士的人设,不能丢。
对于一个在部队锤炼过的人来说,野外生存都不是什么难事,何况沈凤书还有个一千立方米的日月戒,里面装满了生活用品。
只要他乐意,这个破庙都能装点出豪宅的效果来。
所以,即便是在一个荒废的破庙里,沈凤书也住的很舒服。
吃的喝的应有尽有,拿出来就能用,沈凤书一点都不沮丧。
恰恰相反,他很享受。
沉甸甸的紫檀木书桌摆出来,上等的沉香粉点起来,香气缭绕之下,沈凤书净了手,坐在了好几颗夜明珠照亮的书桌前,鲸吞谱来几个呼吸,平静一下心态,开始练字。
古庙荒山,富贵公子,挑灯夜读,就差一个红袖添香了。
山间多雾,云气氤氲中,很快小庙就消失在夜间的迷雾中。
偶尔会有夜明珠的光芒闪烁,却很快就被雾气遮盖。
距离小庙十步之外看过去,就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沉溺在书法的美妙中,沈凤书已经忘记了时间。
等到他写完自己定下的一百个字的时候,这才抬起头来看向周围,随后沈凤书就完全的愣住了。
他现在竟然身处自己家的书房当中,是的,就是那个从小长大的庄园当中最熟悉的书房中。
身边的一切陈设都是书房里的样子,就连身前的书桌,都是书房里那张熟悉的老桌子。
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庄园里的样式,就连从窗口看出去,都是熟悉的景色。
;少爷,喝茶!
;熟悉的大丫鬟春香笑语盈盈,端着一杯香茶奉上,眉眼中秋波流转,说不出的娇媚动人。
茶杯已经送到口边,鼻子里闻到的还是熟悉的香气,沈凤书习惯性的张口,一口香茶就入口,舌尖上也开始回荡着芬芳。
一口茶之后,春香马上拿起手上带着一股青春少女体香味的汗巾子在少爷唇边沾了沾,这生活,简直享受到没边了。
少女的体香自带一种旖旎的感觉,让沈凤书不由的心神一荡。
猛地抬头,沈凤书带着一种被诱惑的目光盯着一切表现自然的春香,看了好一会,把春香看的扭捏无比,手足无措,忍不住一阵娇羞带着娇嗔:;少爷,怎么这么看人家?;
;我那年顽皮刻在书桌上的那个早字怎么看不见了?;沈凤书忽的笑了出来,冲着春香问道。
;少爷在琅嬛书院那段时间,太太想念少爷,在书房里看到少爷刻的字,觉得少爷糟践东西,所以让人修补了一下。
;春香依旧是笑语盈盈的说道,伸手一指:;少爷你看,那不是,仔细看还能看出来字的痕迹。
;
沈凤书扭头,在书桌上仔细看起来,随着他的目光,果然看到了一个精心修补过的痕迹,还有一个他想象中的早字的痕迹。
字体和他现在的书法还有那么一丝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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