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眸似笑非笑,好似四年前他主动请求以身相许那般。
“哧。”
我白了他一眼。
“我的车在那边,一起回家吧。”
他指了指后面不远的地方。
“谁要跟你回去啊,我要……去坐地铁。”
见识过他耍赖的功力和爬山大气都不喘的体力,明白散步回家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他既然能弃车追上来,我也怕他跟着我走回去,还是挤地铁安全,就算他肯一起,一进去也被人潮冲散谁也找不到谁了。
“那走呗。”
他下巴朝地铁方向扬了扬。
“你腿瘸吗?你路痴吗?你眼瞎吗?回家都要人陪。”
我转身往地铁站走,他跟在一旁。
刚才在电梯里还宁愿跟他呆在一起,现在人出现在眼前了却又觉得他真是阴魂不散。
“所以带我回家,导盲犬小姐。”
他再背后轻轻拍了我一掌,催我快走。
“你丫才是人类最忠诚的好朋友!”
我甩大步往前走,他气定神闲地尾随,明明甩动频率不一样的两双腿,总是只隔了半个手臂的距离,让人恨不得卸了他的大长腿去给变形金刚当筷子。
丁煜这种日常以车代步的物种断然没有公交地铁一卡通这么接地气的随身必备物件,我只好带他去排队买票。
“你平常都是这么上班的吗?”
他看着旁边密密麻麻排队刷卡进站的人问道。
“对啊,后悔跟来了吧?现在出去还有机会的,票还没买。”
我将手里的两个硬币抛得叮叮响。
“你好像挺不乐意和我在一起啊?每次见面都希望我快点消失。”
他无辜地道。
我点点头,夸他真善解人意。
买了票跟着像放了慢动作一样的人流排队进站,下到底层时地铁刚跑了一辆,只好又等。
丁煜问我今晚要不要去游泳。
“咳咳,你对自己的身材太满意了一点吧?”
我想起宋宋曾经给我科普,游泳池是个鉴宝圣地,水里泡一泡,是枪是炮,无盐西施见分晓。
用更亲民通俗的说法就是,黄花大闺女进入婚姻坟墓前既想坚贞不屈又想一探敌情,所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游泳池便是这么一个不会发生流血事件不会闹出人命的和平谈判地,巾帼能目测到须眉的势力大小,须眉可窥清巾帼脂粉面具下的真面容,让双方要不就分道扬镳,要不就进入坟墓死得瞑目。
“我不过是邀你一起运动,你说你都想到什么方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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