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面的太阳越来越烈,小镇简陋但是平静,基本上看不到有行人经过,只偶尔能听到邻里孩子的哭闹或者是大人们隐约的说笑声,雨默抱膝坐在那儿,望着远山远水的风光,一时间竟有些恍惚,分不清是梦中还是现实。
没想到有生之年,他们还能相遇,还能这样坐在一起,他吃她吃过的冰激棱,和她说,让你穿那么脏的衣服我舍不得。
时间刹那静好,唯愿永恒。
☆、第31章故意
大约是给了钱的缘故,只等了约摸半个多小时,店家就把衣服拿过来了。
洗得干净不干净另说,至少上面那股子新衣服刺鼻的纤维味儿是没有了。
雨默拿着那衣服真是一点换的勇气都没有,顾初南还说她:“比你现在身上穿的这身好看多了。”
弄得她简直想要膜拜他的品味了,便撺掇他:“那你也换啊,反正买都买了么。”
顾初南说:“嗯。”
还真就拿着衣服进更衣室换去了。
雨默给他挑的是同款衣服,只是颜色略有不同,雨默的浅灰,他的米白,很老气的那种带一点刺绣花的绸质衣服,她原本是打着要丑一起丑的主意让他买让他穿的,结果等到某人从试衣间一出来,雨默立马orz了。
这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哪怕是乞丐服老年装也照样能让他穿得风流倜傥,典型的人增色于衣裳,而不是衣裳增色于人。
虽然不至于到让人眼前发亮的地步,但也是绝对称不上丑的,只是他的鞋子实在不配,然后又让老板鼓动着两人都买双凉鞋搭配。
雨默顿时觉得好亏好亏,幸好店家这次出的价十分厚道——二十块钱一双,就算是雨默也觉得有白送的嫌疑了。
顾初南就像是个捡到玩具玩的小孩子,很是兴致勃勃地试穿了起来,还别说,鞋子虽然廉价了些,十分普通的皮革凉鞋,但确实是看起来要顺眼很多。
顾初南欣然地一挥手:“买下了。”
然后要雨默,“去换。”
雨默默默地看了他那一身,然后再默默地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最终那点自知之明变成了侥幸,心想着既然他穿起来还能称得上是好看,那自己……也不会太挫吧?
就也拿了衣服进去换,衣服挑的尺码倒是刚刚好,只是试衣间里没有镜子,雨默不能提前看到效果,踌蹰了一会,到底咬着牙出来了。
顾初南就背对她站在试衣间门口等着她,听到声响回过头来,眼里慢慢漫上了一层笑意。
雨默被他看得微囧,低头看了看自己,绞着衣服角忐忑地说:“会不会很丑啊?”
“嗯,还好。”
顾初南轻笑。
雨默硬着头皮走到穿衣镜前一看,好吧,比她想象的要略好一点,没有丑到惨绝人寰的地步,她皮肤白,穿这样浅灰的衣服也不显黯淡,就是裤腿宽宽的,然后衣服也松松散散,感觉很像是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子一样,有种说不出来的奇怪。
她本来还想要细看一看的,那边顾初南已经将两人换下的衣服鞋子打好包了,走过来轻轻握住她一边肩膀向外一转:“走吧,别看了。”
不由分说,拉着她的手走了出来。
上车以后,雨默才想起:“哎,其实我可以把那件脏衣服洗洗让老板弄干呀……”
所以她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穿这么一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
...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