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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的毛并不是简单的排列组合,要经过洗、分、叠、垫、梳、捆扎,好在这些难不倒手艺精湛的匠人,不费多少工夫就制成一支毛笔了。
唐越喜滋滋地拿着那支笔去王子昭面前邀功,“看,就是这样,你试试手感,只要沾着墨就能写字,比刻刀方便多了。”
王子昭新奇地把玩着那支毛笔,虽然这毛色看着眼熟,但他一时也没和自己的爱宠联系起来。
唐越给他端了一碗水,让他沾着水试试。
刚用毛笔的人都很难把握好写字的力度,王子昭智商再高也不能免俗,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并不好看。
他好看的眉毛皱成一团,略有嫌弃地说:“似乎不太好用。”
唐越伸头探脑地一看,顿时笑得内出血,虽然他不认识这个字,可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真是……其、丑、无、比!
唐越憋着笑握住他的手,手把手教他,“别急啊,你别用刻字的力度用毛笔写字,这样写出来的字能好看才怪……要这样,力度适中,带点笔锋……”
唐越不擅长毛笔字,倒是写了一手好看的硬笔字,不过写还是会写的,只是不太好看。
唐越握着他的手写了个“山”
字,写完才发现两人的姿势有些暧昧,手与手交握的地方更是发烫发麻,一股电流随之传遍全身。
他忙放开王子昭的手,尴尬地说:“要怎么写好看就要靠大家一起琢磨了,刚开始用不习惯是正常的。”
王子昭盯着自己的手背看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看向唐越,对方被他看得心虚,语气不佳地问:“看我做什么?要打赏吗?”
王子昭收回目光,又沾着水写了几个字,“何时能将你说的墨制成?用墨书写便不会掉色吗?”
“几天时间肯定要的,做好后你亲自试试就知道了。”
比起造纸印刷,制作笔墨还算是简单了。
“嗯,事成之后,本王重重有赏。”
“赏什么?”
唐越眼睛发亮地问。
王子昭嘴角轻轻一扯,“你想要什么?”
唐越扫了一圈,指了指角落的一个铜壶,“就那个吧,看着样式挺新颖的。”
王子昭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整个人脸色都怪异起来,“你确定?”
唐越点头,“难道你不舍得?”
他刚才就注意到这个东西了,感觉像只双耳瓶,浑身镀了一层金粉似的,很闪眼。
王子昭意味不明地盯着唐越的下半身看了一眼,感慨道:“没想到唐小郎对本王崇拜若此。”
什么意思?唐越大惊。
“竟然连本王用的夜壶也想珍藏,既然你喜欢,那就送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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