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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患得患失(第3页)

洛阳只有一个市集,唤“南来北往”

,没有长安东西市大。

鸿俊在市集上逛了一圈,看见一枚扳指,忽想起李景珑常弯弓搭箭,做个扳指也不错,于是买了个扳指,准备以此为模具,另寻材料,参考着重新做一个法宝用。

接着他又四处逛,看见一副胡人的皮甲,那皮甲只有几条带子,连着左臂,右手有皮套,乃是驯鹰用的,李景珑肌肉轮廓漂亮,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穿上这身,半皮制铠甲般露得应当很好看。

于是鸿俊又胡乱花钱,买了套皮甲。

四月春风拂面,鸿俊正要进药堂配药时,忽见外头躺了个男人,不断挣扎呻吟,身上已经腐烂了,在那春日里显得极其狰狞恐怖。

“救命……救命……”

“活不了啦,别叫了。”

药堂里头,小二出来说,“哎!

这谁家的!

赶紧带回去吧!”

鸿俊于心不忍,躬身想给他把脉,里头又有大夫说:“别碰!

仔细染上了!”

时近黄昏,市集上摊子渐渐地收了,鸿俊朝那人说:“你家在哪儿?”

那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不甘的响声,说:“有钱,我有钱……给你钱,你救我……”

说着又抬头,朝药堂里说:“大夫,我不想死,救我,我把命给你……”

夕阳西斜,莫日根穿一身粗布衣,推一辆板车,与陆许穿过小巷,往安西兵府里送酒去。

陆许说:“今天?”

莫日根有点犹豫,说:“再等一天罢。”

两人经兰陵琥珀的老板娘特兰朵介绍,接下了给安西兵府送酒的活儿,每天日落前将四十埕酒送去,供安禄山麾下将领饮用。

节度使入京后,安禄山隔三岔五往宫中走动,十六抬软塌将他抬进去,朝皇帝与贵妃见个礼,便回来与一众将领吃喝。

莫日根算了下,光是长安城内这安西兵府里上下两百号人,每天就得吃掉十头羊羔十头猪,鸡、鸭、鹅,外加鹿肉、獐子、鱼等不计其数。

酒更是一坛坛往里送,全部倒一个大缸里头送进宴厅里去,喝酒的人拿着个盆从中舀。

陆许说:“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府里下人都认得咱们了。”

莫日根将车推进去,采买便道:“哟,今天来得倒挺早呐!”

“是是。”

莫日根以汗巾擦手,像极了仆役,若非身材高瘦,朝小厮里一扔,倒看不出异样来。

陆许却肤白俊秀,一看就不像干活的,在一旁站着冷冷打量,莫日根第一次来时只介绍这是他远房弟弟,读书人,自己干活儿供他买书,预备明年科举。

采买倒也不怀疑,便说:“老规矩,倒缸里头去罢。”

莫日根便往缸里倒酒,陆许依旧在旁看着,恰恰好那时管家到得后院来,朝那采买说:“昨天那俩捧肉盘的怎就不见来了?你再上西市去找两个周正点的。”

陆许马上朝莫日根使了个眼色,莫日根稍一点头会意,却不说话,只笑着倒酒,昨夜阿史那琼试着放倒了两名府上杂役,令其上吐下泻,来不了伺候安禄山。

正想着试试两人能不能顶上,果然机会来了。

采买应过声,朝莫日根说:“就你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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