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的回答却是,中华地人民需要一个君主所以朕遵照他们的意愿登基称帝。
约翰,你或许会说这是一种诡辩,但我却要说这是一种东方式的智慧。
毕竟要让一个拥有五千年专制历史的国家突然转变成共和制度是对民众传统信念的一种挑战。
任何一个明智的政治家都不应该去轻易挑战这一极限。
不过矛盾始终还是存在的,毕竟议会、宪法、市民自制这些制度与理念在中国传统的制度中从未出现过。
虽然这些制度帮助中华帝国解决了传统政体中的一些致命弊病。
但中国人地自负让他们无法接受自己受到其它国家制度启发的事实。
或者更为确切地说中国文人骄傲的认为华夏文明是这世界上唯一高等的文明,一切事物都已包含在他们引以为傲的文化之中,根本用不着我们这些‘蛮夷’来教授他们什么。
为此中华帝国的学者们千方百计地想从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学说中找出相关的蛛丝马迹以证明中华帝国目前的体制乃是受了华夏上古文明的启发。
诚然他们从古代文献中寻找出的实例多少有些牵强附会断章取义。
但就纯理论研究上来说,中华学者们对宪政制度的论证还是值得我们参考的。
同欧洲一样中华学者首要论证的也是国家的起源。
对此中华的学者引用了古代法家学派的哲人管子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
未有夫妇配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证。
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弱孤弱,不得其所。
古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
正民之德,而民师之……上下设,民生体,而国都立矣。
是故国之所以为国者,民体以为国。
’这段话与霍布斯先生通过‘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的假设,推导出集体订约,组成国家,将个人的自然权利交给君主的结论极为相似。
虽然一些中国文人也指出不管是管子还是中国的其他圣贤都没明确地提出过‘缔约立国’的说法。
但以洪武女皇为首的南方文人却认为就算没有确切的成文契约。
中国也存在着‘君权民授’的不成文传统。
证据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不少朝代政权的更替主要是由民意来左右而非所谓的贵族血统。
既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谚语‘得民心者得天下’。
由于中国人在‘君权神授’还是‘君权民授’地问题上并不像欧洲存在着那么尖锐的分歧,因此他们很顺利地就能从‘君权民授’推论到宪政制度。
用古代圣贤之王黄帝的‘明台之议’,尧的‘衢室之问’,舜的‘生善之旌’,禹的‘陈鼓于朝’,汤的‘总街之庭’来解释议会制度的合法与合理性。
通过以上种种描述约翰你可能已经看出了一些问题的。
首先中国人关于立宪政体的论证并非继承于某一系统的学说,而是通过对各个学派的梳理为目前中华帝国的制度做理论上地注解。
按照我的一个中国朋友顾的说法就是‘儒家为体,法家为用,道家作招牌,西学作补充’。
其次,在论证过程中中国的学者总是用格言、警句代替缜密的逻辑。
用思想家地语录代替实证性的推导和理性的思考。
这就使得中国人的研究带着浓烈的教条主义色彩。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一切的论证都是以‘君权’为前提的。
在欧洲人们所追求地立宪是民众的立宪,主动权在民众。
反观中国立宪的主动权却还是在君主的手里。
君主的道德魅力依旧是这个国家民众心目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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