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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
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Park撕心裂肺狂吼《inthe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
我觉得Linkin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
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打野战了,我也没等到他。
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
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
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
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我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
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的临近,我才彻底地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
我觉得这是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电话,还没等他利索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
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
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
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
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出借方予可的腹肌不限次数地让我的狼爪抚摸。
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
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
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遭。
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飘渺。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了。
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彷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一样。
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
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苏联,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
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本能。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
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地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的心随舞动。
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
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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