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只?一只都不想要啊!
!
“菲尔斯……”
他扯了扯自家保姆管家的袖口:“爱情都是灵魂和灵魂的碰撞,这几百个肉条摆在这,低俗死了,我不想要,我不喜欢……”
菲尔斯疼宠的叹了口气,轻声哄他:“至少挑一个,不然我们走不了。”
秦幼翻了个白眼,百无聊赖的看仿佛选美大赛一般的引诱现场,最终,目光忽然落在一个安静低头跪在最后排的雌虫身上。
他身上穿着藏蓝色旧军装,黑色长发因为没打理而显得长而凌乱,垂在额前挡住眼睛……和秦幼遥远上辈子的发色,一模一样。
虽然衣角有些破旧,但是侧脸真的精致而有立体感。
在这样洗澡堂一般的玻璃房子里,这只雌虫是少数没有脱衣服的,秦幼觉得他很不错。
想到就确定,秦幼把水壶往菲尔斯手里一放,指着那只雌虫:“我要那个。”
“他……”
菲尔斯顺着小少爷的手指眯着眼看了看,在找到目标雌虫后,先是一愣,而后咬唇嘶了一声:“这只……呃,您不是不喜欢军雌吗?穿着军装的以前都是军雌,还是换一个吧?”
“他看起来还可以,我觉得他没有为了想出狱搔首弄姿,挺有骨气的。”
秦幼说说笑笑,又看了一眼:“反正也得带走一个,就他行吗?”
菲尔斯嘴角抽了抽:“别了吧,他很凶的,换一个,乖。”
秦幼眉头一皱:“你怎么知道他很凶?”
“这……”
向来也知道瞒不住什么,菲尔斯只能无奈的说出自己知道的一切:“这只雌虫叫嬴舜,是北境贱民出身,因为性格阴鸷,唯一在行的就是行军与杀戮,一直以来负责镇守漠北边境。
大概四年前,因为他最宠爱的弟弟被另一个炙手可热的主将设计收买雇佣兵暗杀,他知道后直接宰了三十多个监管不严的属下,并在没有上方军令的情况下大开城门,带队屠了雇佣兵全营,还顺路杀了那位主将……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最后是北境民众请愿才留了一条命……说白了,是有点政治冤案的,所以他和那些小偷小摸,或者对雄虫不尊敬送进来的罪雌可不一样,这种虫通常会有反社会心理,不是我们招惹的起的。
听话,换一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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