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珍妮爸的语气,他知道不少东西,那么他应该会进行确认。
但愿他们会听从指引。
保持奔跑,他的体力足够跑到餐厅,餐厅六点半开门,差不多就是这时间,餐厅要赚钱,就要起的比别人早。
果不其然,老板娘正在后台处理,“徐华,这么早起来?正好,过来帮帮忙……”
“山……”
把刚才在珍妮说的话复读一遍,他口水飞溅,总算人将信将疑老板娘答应,看到迷雾会离开这里。
真是不到临头不死心,遇见迷雾,就意味着怪物,老板娘如此固执,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剩下还有点时间准备。
镇上是有卖枪的,然而单独的枪械声响容易引发怪物的注意,解决一波危机,迷雾中的怪物含有一部分习性,类似趋光的昆虫,声音照样不例外,何况迷雾视野受限,怪物四面八方围攻,下一次可能就是必死无疑。
加之没有持枪证,老板不卖给外人,所以他准备偷一把枪,别误会,是对付人类用的,对付怪物电影中有更好的选择。
比如消防斧。
昨天电闪雷鸣,他才知道迷雾要开始了,匆匆忙忙没有多少准备,以前的电影除了黑魂,几乎都会给时间准备。
爬上院子上头上盖上丝袜,镇上很多人认识他,他不想多一些麻烦。
三十的属性让他做到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武器店八点开门,老板估计还在睡大觉。
悄悄地靠近卧室,要取得一把好的枪械必然需要时间,翻动枪械的声音必然会惊醒老板,与其这样,不如直接控制老板来得舒服。
唔唔唔!
捂住嘴,他讨厌麻烦,毕竟时间紧迫,又关乎到他的性命,被他大叫引来人就麻烦了。
武器店木有重型武器,说的类似火箭筒的东西,步枪不要太显眼,散弹不行,来到手枪区。
他对枪械没有太大的研究,要求就是有消音,打得死人。
随手拿起一把手枪,1911手枪,就这把了,有消音,10mm口径,弹夹八发,他拿走五个弹夹。
稍微改变口音,他告诉老板,迷雾隐藏着怪物,让他好自为之,手枪当做预支情报的报酬。
说完他打晕老板,解开束缚,在他头上放一小桶水,顺便拿一颗冰块卡住水桶的倾斜,徐华离开后,老板很快就会醒来。
把手枪放进外套,超市里有不少吃的,无需准备早餐。
超市离这还挺远的,希望他赶得上迷雾前抵达。
三十分钟以后,保持奔跑的身体有一股热气,没有感觉累,休息会,他感觉在迷雾生存有很大的机会。
超市外面轿车进进出出,镇民们喜欢储备粮食,昨天的暴风雨让不少人产生恐慌。
呆在超市外面,迷雾未到,暂时无需躲藏,他就在外面观察。
主角德雷顿来说实话是个不错人,比起某些主角好多了,优秀的品质性格,他不是那种会害死身边人的主角,那种主角才叫做恶心,强行喂si。
如果能救下他,最好会救下他。
如果你硬要问我原因那只有一个,看过太多垃圾主角,两相对比,德雷顿确实算是比较好的一类,无关其他。
他此行的目的有两个:生存,强大。
保证生存的情况下猎杀怪物,特别是挨着超市身边的屋子,一个个进行处理,预计有不少怪物会在里面,既然有蜘蛛,那么蟑螂蚊子什么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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