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
罗姆不打算问爱丽丝这钱是哪来的,钱就是钱,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也跟他没有关系。
不过他既然收下了这枚金币,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下一个女徒弟了。
“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
罗姆说,“我是个佣兵,居无定所,经常要去打仗,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你做了我的学徒,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
对这一点,爱丽丝早有觉悟:
“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佣兵去打仗。”
他看了她一眼:
“虽然做佣兵没有任何门槛,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
爱丽丝沉着应对:
“我想若是‘不死罗姆’的学徒,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性别。”
爱丽丝这话说得没错,罗姆听了,多少也有点得意:
“这倒是真的。
我在佣兵公会之中,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最近公会的人也常建议我收个学徒,只要你跟着我,应当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看向爱丽丝。
他发现这孩子聪明得紧,挺讨人喜欢。
况且说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总是比男人更可靠一点,等他年纪再大些,体力和集中力都会下降,到了战场上,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徒弟在身旁辅助。
这样想来,现下他收下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徒弟,或许并不一定是坏事。
想到这里,这个大兵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走,我带你去换个打扮。”
作者有话要说:
爱丽丝要打扮成男孩子了,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等她成年就换回女装。
搓手手~~
成为佣兵之后,离成为女骑士就又近了一步啦。
第14章chapter14
爱丽丝就这么跟着佣兵罗姆走了。
她先回了一趟家,带走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既不值钱也不好拿,罗姆认为没必要带走,因此她只拿走了一张毯子。
在爱丽丝收拾东西的时候,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一直站在街上看着她,就是看着,一句话也没有说。
爱丽丝想,她看见自己和罗姆这样一个年长的佣兵一起离开,一定会认为她确实是做出了什么不要脸的事。
不过爱丽丝就要离开这里,她们怎么想,她已经不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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