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白厌这套衣服穿着和平常的反差感太大了,更何况他连型都改了,所以莫司洵刚才一下子没认出来,直到黄白厌说话才反应过来。
莫等闲跑到她弟边上:“悄悄告诉你,他身上穿的这套是他爸的衣服,这货我看过他衣柜了,他就没几件衣服是正常的。”
莫司洵觉得肯定也是这么回事,黄白厌这个非主流杀马特衣柜里面怎么可能会有这么高级感的衣服,于是点了点头:“这父子俩的审美差距真大,果然还是当爹的衣品更好。
对了,他头上挑染的那几撮黄毛呢?”
莫等闲:“我拿假片给他遮上了。”
“那他的耳钉眉钉,那些脸上一大堆的钉子啥的呢?”
莫等闲:“换成透明的了。”
但是黄白厌肯定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暴露本性,他这人的性格一看就是那种头上没点颜色就浑身难受的,接受不了自己一直穿样式这么朴素的衣服。
黄白厌就像个上门推销的一样,和莫等闲的家里人挨个握了手,热情程度和他此时的外貌变化差距成正比。
莫炳华竟然一时间挑不出来这女婿的刺感到有些招架不住。
他也没想到黄白厌是这么个大高个,自己可能打不出去。
莫炳华感到有些尴尬,本来以为这小子要是精神小伙黄毛配鬼火地过来,他要是会让黄白厌进家门,他就跟他姓!
但现在这派头太大了,看着就很有钱。
莫炳华只是普通上班族,有一种女婿屈尊进他们寒舍的感觉。
不过一想到他们住的地方是金港市,那遇上有钱人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金港市是华国一线城市有钱人多,更何况莫等闲是留学圈子里的,平时碰上的富二代肯定更多。
但莫等闲他们家算是中等偏上的普通家庭,毕竟都有钱能让女儿去岛国留学了肯定也不会穷,有房有车,跟豪车豪宅也不沾边。
黄白厌:“岳父!
我特地绕了个弯回去拿这坛酒来送给您,还有送给岳母和爷爷的保健品,你们快拿着!
因为时间不太够这些东西都是从家里现拿的,我现在身边也没带多少钱,所以小舅子的礼物我下次再带!”
莫炳华:“不用不用!
这怎么好意思呢?来来来,先进屋吃饭!”
算了,他爱怎么叫岳父就让他叫吧。
莫炳华上班上了二十多年早就明白人情世故,是个挺现实的老爸,女婿有钱那他脸色肯定好,正常人都是这样的。
黄白厌说着说着,又开始装起来了:“哎呀岳父,你就收着吧,我家还有一墙的这种酒呢!”
实际上是一整墙的罐装啤酒,他爸之前告诉过他这坛酒的年份是很高的,从黄白厌他爷爷年轻的时候就买的,这孝顺儿子居然说送就送,要是被他爸知道肯定得犯高血压。
黄白厌进屋之后先去洗了个莫等闲:“他家干什么的?怎么看着这么有钱?”
莫等闲:“应该是开公司的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谁会不喜欢有钱还帅的女婿啊?但还是需要试探一下他的人品和性格怎么样,万一是那种被家里宠坏了的废柴富二代那就完了,过去就是当保姆的命。
虽然莫等闲的性格也不可能干出这么弱智恋爱脑的事,但她也没说什么,毕竟莫炳华是为了她考虑。
莫司洵站在卫生间里,他手机上弹出特别多消息,于是他一边清理正在洗手的黄白厌:“照你这架势,你豁出去了?真要以结婚为前提跟我姐交往?”
黄白厌:“那必须的啊,我爸跟我说过,不以结婚为前提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他又闻了一口自己衣服上的那个味道,一脸嫌弃地吐槽:“我爸的衣服身上怎么全是这种成熟男人的香水味,真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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