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__*)读友大人,请把你的看法和建议留下,把看文的好心情带走,如果大家喜欢这种风格的文,敬请投票!
收藏!
您的每一份支持,都是对浣水月坚持码文的动力)
冷昭挑了挑眉,温彩快速地低头垂眸,再不看他,在他眼里这是害怕了,当真和他打听到的一样,是一个胆小怕事、软弱、顺从的姑娘。
“本将军的规矩,得与你说说。”
他有规矩,她还有一大堆的规矩,只要比温府的规定少就好,要是多了,她还不如住在温府。
“第一,我住的内室、练功房、书房,没有我的同意,你不许踏入半步。
第二,要听话、顺从。
本将军叫你往东,你不得往西,就是往西瞧一眼、想一下都不行。
第三,要牢记《夫训》。”
冷昭的手往枕下一摸,掏出一张纸来,往她手里一递,“给你一天的时间,把这《夫训》都背熟了,晚上本将军要考核。”
温彩接过,一展开纸,够大呀,再展开还有一倍大,最后捧在手里的竟是一扇门大小的《夫训》,黑里个咚咚哦,这哪是什么《夫训》快成城墙上贴的通告了,也就是说,她必须服从上面写的每一条规矩。
她很怀疑飞骑大将军冷昭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异类,写得通告一样大的纸上,字却少得可怜,“夫训”
两个字写得那个大,估计百丈之外都能看清楚,条款上写着:
首要,顺从。
再次,无条件顺从。
最后,遵从以上两点。
还以为里面写了什么,就这么几个字,一个字比一个字写得大,当她视力有问题,还是怕她记不住,总之一句话,他就是要听话、顺从的妻子。
到底是名门世家的大公子,这字写得就是好啊,比她的硬笔书法还要好。
最好别让杜鹃瞧见,否则又该说她的字实在没脸见人了。
冷昭这字太正了,一笔一画都刚劲有力,弯折之中犀厉如剑,一笔拉下就如刀,一看就是出自武将之手。
貌似他的字,比他本人顺眼多了。
就在温彩还在看着字发呆时,这字是不是他写的时,冷昭大喝一声:“备早点。
吃饭时间一刻钟,在我更好衣之前,必须备好洗脸水、漱口水。
在我漱口之前,必须备好早点。
在我用过早点前,必须备好我出门的车马……”
哪里是让她当妻子,分明就是找了个管事丫头,要管他的吃、穿、行,还要一切顺从他。
冷昭见她未动,不满地瞪了一眼,温彩看看自己,还穿着中衣呢,调头跑出内室,拉着偏厅侍立的杜七婶:“奶娘,我的衣服呢?还有我该挽什么发髻好?”
杜鹃一脸无奈,出了偏厅从厢房里取了一套温彩以前穿的衣袍。
初来乍到,最好还是依着他,至于旁的么,待她熟络再慢慢想应对的法子,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温彩道:“奶娘,你和杜鹃立马把早点备好,就搁到偏厅桌案上。”
她一面说着,接过衣袍,直接就在偏厅里穿上,然后一扭身坐到了菱花镜前,三两下就挽了个干练的发式。
当冷昭更衣、洗漱完毕时,温彩也一样弄好了。
他微微蹙了一下眉,看着她依旧挽着少女的发式。
杜七婶立马回过神来,轻声道:“小奶奶,你现在得梳妇人头。”
妇人头,她没梳过,也不会,过往她学会的只得三种最简单的发式。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
...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