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大娘,那是不是你家老三?”
苟子娘问。
张翠花伸着头张望,这身量、这模样、这气质!
不是孟华是谁?跟她娘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也难怪她家那丑丫头惦记,睡觉都喊孟华哥哥。
说到底小玉眼光高这一点就是随她!
孟华多少是有点尴尬的,不过娘站在村口接他,还是让归家的游子感觉到家的温暖。
他嘴角微微扬起,在兄长们嫉妒的眼神下,美滋滋地享受娘的怀抱。
村里孩子都来孟家看大学生,甄臻也是会做人的,一人发了两块糖把他们打发了。
孟华坐了两天火车,一直没怎么上厕所,灰头土脸的,到家冲了澡,喝了水,吃着焦蕙兰亲自做的猪肝面,这才活过来。
呼噜完面条,甄臻就切了一盘冰镇西瓜。
西瓜还没大面积上市,贵的要死,一个西瓜要好几块钱,就连甄臻都是咬咬牙才买的。
没办法,谁叫儿子回家呢?不得准备点好吃的让孩子补补?
孟华吃着甘甜多汁的西瓜,心里美滋滋的,觉得他跟娘是双向奔赴,是神仙般的母子关系。
他打开自己的包裹,一股脑掏出不少好东西。
有送孩子的16色蜡笔,送嫂子的精油洗头皂,送大哥二哥的金刚钻发蜡。
别的不说,只这金刚钻发蜡就不便宜,一盒要两块钱,还不太好买,孟华能弄到发蜡也是不容易的。
孟华上学时只带了五十块钱去,虽然大学有补贴,可这年头买书不便宜,上大学置办的东西又多,他的钱肯定是不够用的。
甄臻年前给他又寄了一次,让他退回来了,她就寻思着以孟华的聪明劲儿,肯定是想着赚钱的办法了,这么看,他应该是赚了不少钱的。
孟华又从包过底下掏出一个盒子,里头是一块银色的瑞士梅花手表。
手表表盘精致,表带细,在这年代款式是很新的,价格也不是一般贵,至少要好几百。
这年头能买到一块梅花牌手表,堪比后世买了小马家的稀有皮,这东西哪是一般人能戴上的?
谁知小儿子竟然带回来一块,还把这手表套在了她的手腕上。
甄臻穿来后一直控制体重,又不下地干活,手腕子养得又白又细,用一句话形容,就是时髦的人儿戴了块时髦的手表,时髦到家了!
“娘戴的真好看。”
焦蕙兰道。
“小叔子眼光真好。”
陶爱红拍马屁道。
甄臻整理表带,不错不错,这手表时尚,很适合她,在金钱的滤镜下,她头一回体会到了什么叫母爱泛滥。
再看孟华那叫一个稀罕,这眉眼,帅!
这鼻子,帅!
这嘴唇,帅!
这脸型,帅上加帅!
钱不钱的真的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真情,是老母亲那颗拳拳爱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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