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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上场先吹一瓶求首订(第1页)

沈凯文的火爆让余洲羡慕的眼珠子绿。

十年苦练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

说的就是沈凯文,从无人问津的小角色,到红得紫的情歌王子,没错,已经有粉丝给他贴上了标签。

如果说以前沈凯文身上的标签是丑,那么现在他身上的标签成了舔狗、深情、情歌王子。

虽然只有极少部分粉丝称他为情歌王子,但这也足够说明他的成功。

对于明星来说,不怕你唱功不行,就怕没有特色,让人记不住,以前他们两个都是难兄难弟,没什么名气,现在两人的差距显而易见。

造成这个差距的原因就是那一次试音,他失败了,而沈凯文成功了,从此一不可收拾。

两人以前关系其实还不错,余洲试探着找沈凯文求助,沈凯文也没含糊,告诉他一個秘诀。

舔许诺。

只要舔的好,他就能火。

余洲只是稍一犹豫,果断做出了决定。

不就是舔吗?谁不会是的。

沈凯文也挺够意思,还帮忙说好话。

于是许诺好像一下子有了三个小跟班,陈方把他的工作全包揽了,成为了他的耳目,大道消息小道消息,奇闻八卦,只要许诺有需要,通通第一时间告诉他。

沈凯文把许诺的零食,水果,茶叶,全都包了,恨不得天天住在作曲部。

留给余洲挥的空间并不多,奈何他脑子灵活,天天跑老远给许诺买江城的特色早餐,还每天不重样。

舔狗三人组正式成立,各司其职。

坚持了一段时间以后,沈凯文怂恿他主动提一句,说不定许诺就给他一歌了,余洲坚持要等许诺有空再说。

许诺其实对余洲印象还不错,之前试音的时候各方面表现都挺好,明显是用过功的,只不过不适合那歌而已。

而且这段时间遇到什么事,余洲都是挺身而出,虽然以他的咖位没能帮上什么忙,不过心意在这。

那天余洲送完早餐准备离开的时候,许诺叫住了他,“余哥。”

“哎,您说。”

“有兴趣唱一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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