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乙挑了眉。
还以为他一口气把所有和乐队有关的东西都烧了。
“嗯。”
他拿出贝斯。
秦一隅看过去,那是把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入门级别的琴,黑灰色渐变,新人爱用的街琴。
坦白讲,这也挺符合预期。
他对南乙的器乐水平其实没抱多大期待,毕竟年纪摆在这里,又是个从来没有过乐队经验的纯小白。
可能就是一时的新鲜感作祟吧。
喜欢音乐,所以去看了音乐节,顺势喜欢上无序角落,喜欢上过去的他,于是一头热地前来邀请,根本没考虑那么多。
但凡换另一个人,秦一隅根本一点余地都不会留,直接扫地出门,更别提让人在自己面前弹贝斯,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偏偏是他。
如果真的一点机会都不给,未免太过残忍。
对他自己也残忍,毕竟当初那一瞬间带来的悸动是真的。
他根本没察觉,至始至终,他都在不由自主地望着那双眼睛。
南乙插上音箱,垂眼调音:“想听什么?”
秦一隅长长地舒出一口气,看上去有些无所谓。
“都行吧,什么都行,都一样。”
他对此不抱期待,或者说对自己不抱期待。
无论如何,结果都是一样的。
即便找到了又能怎么样?他们本应在最顶峰时相遇,而不是如今,自己像一条丧家犬一样,接受他同情泛滥的施舍。
谁都可以伸出手,谁都可以可怜自己,但不能是这个人。
秦一隅眼前雾蒙蒙一片,他侧过头,不想面对南乙的脸,用很平和、甚至称得上温柔的语气,说出了更为决绝的话。
“弹完你就可以走了,再也别出现了,好吗?”
这样的话,短短几天秦一隅说了好多次,可直觉告诉南乙,这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次了。
在此之前,他不是没想过如何用技术打动秦一隅,所以才会想引他去排练室,而恰巧他也知道,过去的秦一隅非常、非常需要一个技术过硬的贝斯手。
这是他六年前亲耳听到的。
当初,沉浸在仇恨中的南乙,几乎丧失了做普通中学生的快乐,也失去了表达欲。
他越是恨,喉咙越是发紧、发涩,无法控诉,无法叫喊,只能独自行走在一条死寂的黑暗隧道。
然而秦一隅出现了,他用一首未唱完的歌,不管不顾地、生生地砸出一个洞,笑着告诉他,看到了吗?这是摇滚乐。
于是南乙暂时地逃离了痛苦、折磨、不公、愤懑与委屈,喘了口气,感觉自己还活着。
他终于不用将自己圈禁在仇恨中。
这不再是人生唯一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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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他可以追着那人的背影,跑着,喘着粗气思考:原来有一种载体可以替我歇斯底里,替我站在烂泥和暴雨里大声骂一句“这世界真他妈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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