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手册的补充篇有详细说明。
所以纸人毫不留情地将它拒之门外。
可不死心的梦魇不愿妥协,干脆直接窃取了对方的店铺。
之后乌鸦先生前来采集信息时,也表现得非常自然。
自我介绍。
报名活动。
对方没有表示什么,记录完毕后就安静离开了。
可梦魇独自坐在撬开门的店里,却越想越不对。
左思右想,还是回去后跟纸人隔着门说了此事。
“你——去——死!
!
!”
隔着一道门,纸人的语气像是恨不得生吃了它。
声音又惊又怒:“你怎么打——开门的?混球?!
这下完蛋——了!
我去告——你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不及了。
因为第二天专业版规则便放下来。
看着上面的印章,梦魇和纸人面面相觑:“你猜……它们到底没现我是冒充的?”
“不——知道!”
纸人半信半疑地咒骂了一句。
但此时,它似乎别无选择。
掂量轻重:梦魇确实有被现的可能性,但不是百分之百。
因为在商业街展起来后,商店更迭的度已经快了许多。
只有某些表现亮眼的,才会被围观群众和竞争对手予以额外关注。
而打心眼里,纸人不觉得对方能搞出什么名堂:大概率只是心血来潮,坚持不了几天就会回家休息去了。
因此,相比主动告顶替身份的梦魇。
它还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魇去了,当作全程不知情。
这样做的话,要是事情败露了,也能装傻糊弄过去。
而且它实在不想主动去管制所。
之后的进展一切顺利,员工照常分配过来。
见此,梦魇乐得合不拢嘴,甚至真以为自己有了家商店。
这个幻象在第二天曾被短暂打破:因为那句何艳妮带回的,来自猫头鹰的暗示。
很明显,对方已经知道它的情况。
梦魇也当然明白对方的意思——及时交点“保护费”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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