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儿勾起唇角,果然上钩了,她道:“你说。”
庭璋:“我要见我娘。”
杏儿爽快应声:“可以。”
庭璋吃了杏儿给他弄的饭菜,相当丰盛。
他在府上的日子过得并不差,只是厨房送来的吃食都是严格按照份例做的,全府上下最好的吃食都在庭渊那里,他要吃好的都是他娘院里的小厨房额外做的,即便有小厨房,也比不上庭渊那里的吃食。
杏儿给他送来的都是大鱼大肉,全是他爱吃的。
他边吃边想,往后这些好吃的都是他的,且看庭渊还能嘚瑟得了几日。
阿娘已经同他说了,快则一月,慢则两月,庭渊必死无疑。
等他死了,就把他的尸首丢到城外的野狼山去,让山里的野狼啃食,以解心头之恨。
杏儿回到庭渊院中时,僧人们正在吃晚饭,庭渊也跟僧人们一起吃晚饭。
庭渊对外说自己这段时间也要忌掉荤腥,免得对佛祖不敬。
实则是不想他们从饭菜上下手脚,若是和僧人一起用饭,就算他们想投毒下药也得掂量掂量。
再者庭渊一直吃不惯这里的饭菜,米的口感不好,工业不发达,用来炒菜的油盐远比不上他过去二十多年里吃到的最差的东西,府上的大厨做出来的菜色看着着实不错,入口后就只能说吃不死人,为了活命,得吃。
以前看的那些穿越小说从不说古今差距,从不说古人的饮食条件,真穿过来,日日都是苦日子。
他穿到富户的身上,庭渊觉得起码也是一省首富的地位,过的生活吃的东西尚且如此,可想而知普通的人过着怎样的日子。
而在现代,随随便便一个普通的人,都能啤酒炸鸡瓜子,空调WiFi西瓜。
“公子,你交代的事情,已经办妥了。”
庭渊应了一声,“你也快去吃饭吧,晚点到书房找我。”
杏儿点头说好,去吃饭了。
僧人们在后院打坐,庭渊在书房里等着杏儿。
夜里只有烛台,屋内的光线实在昏暗,前几日算账是庭渊感觉自己的眼睛都要瞎了。
他觉得还是现在的拼音学字快,于是便写了拼音,打算先教会杏儿拼音,之后再给杏儿依照新华字典的样式做个常用字词的字典,这样杏儿只需要掌握拼音,就能快速认字。
改良的音标真是非常了不起,能够极大程度地提高人识字的速度。
杏儿看着公子给他的这个纸上画了一堆东西,她一个都看不懂,“公子,这是什么?”
庭渊道:“拼音,能让你快速学会认字的东西。”
早年他曾去支教过几个月,教的就是学前班,对于基础教育了如指掌。
只是没想到这东西能够在这里也发挥作用。
看着杏儿跟着他一起学拼音,庭渊心中觉得无比的亲切。
杏儿记性很好,学习能力也强,没用多少时间,就记住了一大部分拼音字母。
平安从狗洞溜出去了鬼市,鬼市上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
鬼市只要肯出钱,想打听什么都可以,引路人将他带到一个卖香料的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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