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驾!
好,吁~~~真听话。
"
李昱满意的从马背上跳下来,接过墨香递过来的花生糖递到白马嘴边,白马温顺的嚼着糖,温热的舌头卷着李昱的手心,痒痒的,李昱几乎要笑出声来。
尽管李昱上次去牟家集探险时,是想尽办法瞒着李太师的。
就连墨香也是在他的金元主义加大棒政策威逼利诱下,才跟着这个小侯爷一起胡闹的。
但毕竟纸里包不住火,金锭案结案后没几天,李太师终于还是知道了。
当即就气得吹胡子瞪眼,跳脚大骂誓一定要牟家集的好看,并顺便问候了开封府全体人等的十八代祖宗,连厨房烧火做饭的老卫头也没有漏过。
李昱好劝歹劝好不容易,才把李太师的怒火降了下来,总算是没去找牟家集的麻烦。
只是墨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终是挨了一顿家法,李昱求情都没有用。
此后半个月,李昱也就只好老老实实的呆在府里哪儿都不敢去,可毕竟活泼是年轻人的天性,不用多长时间这个小侯爷就又憋不住了。
老是琢磨着怎么再找点借口跑出去放风,还真给他想出一条来,那就是去学骑马。
说实话李昱在现代也不会开车,可二十一世纪毕竟交通四通八达,他生活的城市更是出门就有地铁巴士,出租车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就算不会骑自行车都没有什么关系,更不用费力气去考什么驾照。
可在这古代就不行了,山路崎岖,马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不会骑马那就着实有点不方便了。
回忆起雪梅那件案子和刚刚了结的金锭案中,自己都因为不会骑马而十分的碍事,李昱便下决心要学会骑马,也刚刚好给他提供了出门的正当借口。
宝贝儿子这点要求,李太师自然千依万顺。
只是毕竟担心儿子,特地花大价钱从番商那里,买了一匹性子极其温顺的母马。
这匹马据说是天山汗血马的后代,高大神气,毛色雪白,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
李昱刚一看到这匹马就被它迷住了,起了好几个名字都不满意,猛然想起自己在现代看过的一部动画,里面的那台名为雪风的战斗机,实在是酷到极点,就干脆给这匹马起名为雪风,刚好合了它那一身漂亮的毛色。
雪风的性子果然是温顺,再加上李昱兴许在骑马这方面真有点天赋。
第一天学会上马,后两天学会在马上坐稳,一周内可以骑着马小跑。
半个月后,就可以不是很快的度策马奔驰了,还学会做几个急转弯动作。
说实话李昱觉得这马跟现代的摩托车也差不许多,不就是刹车改成了缰绳,油门换成了马鞭么?
如今正是春夏之交,风和日丽,李昱在城外尽情打马跑了一会儿,只觉神清气爽,浑身舒畅,却也有些累了,决定今日到此为止,打道回府。
一时兴起,李昱干脆吩咐墨香赶着车在后面慢慢走,自己一口气策马奔回卞京城。
从卞京城东门回李府,开封府是必经之地。
跑过那两扇威严的黑漆兽头大门,李昱突然想起展昭来。
这一个月自己先蹲禁闭,后又忙着学骑马,也没空再去掺和开封府的事。
说起来,真的好长时间没见这小子了。
就连平日出城进城也好似没见过他巡街,竟然还怪想的,记得这小子好像有一匹叫"
苍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地球空间实验失控,是灭亡的前兆,还是进化的曙光?萧南只想问一句,敢不敢让我摄个影?你的天赋技能血脉一切的一切,全都是我的,我的。...
在武者举手可裂山川,甩腿可断长河的玄幻世界中,存在着这样一家小餐馆。小餐馆不大,但却是无数顶尖强者趋之若鹜之地。在那儿你可以品尝到用凤凰蛋和龙血米炒成的蛋炒饭。在那儿你可以喝到生命之泉配朱果酿制的烈...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林蔓穿越了,别人穿越为农家女是采药卖方子赚第一桶金,而她就不一样了,她靠的是写艳书。尖酸刻薄的奶奶小肚鸡肠的大伯一家子的极品亲戚不怕不怕,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万界!被一扇神秘的青铜门带至遮天世界,成为未来的叶天帝之同学!脚踏诸强,与叶天帝一同对抗诡异一族,领悟万界之美妙风景!...
720v,届日掉落三章v后日更感谢支持v后三天全订的小天使们抽奖送红包,v章评论的前五名也送红包谢谢支持十愿被卷入一场名为恶魔游戏的生死副本中,成功过关的玩家晋级下一个副本,而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