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万里一路护送郑宁宁去“东德州”
。
船设计的如同现代客船,在江上行驶,平稳,舒服。
白岩峰也十分得意。
郑宁宁将怀里木盒中的金大虫子放出来,这虫子是郑宁宁偶然现的,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虫子。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郑宁宁差不多都在后院内挖呀挖的。
突然觉得什么东西在吸自己的血,郑宁宁对毒很敏感,感觉到吸她血那东西,毒性很强,平常人被咬一点点,估计就和上帝打牌去了。
郑宁宁俯身就看到,只有手指盖大小的虫子,抓着自己大腿上正卖力的吸吮着,模样怪搞笑的。
郑宁宁用手将它轻轻捏起来的时候,那小东西居然没有反抗。
老老实实地待在郑宁宁手中。
肚子鼓鼓的,看样子对郑宁宁的血很满意。
郑宁宁将它收起来,决定当宠物养,一直想有只宠物,可是未穿越来的那二十八年内,自己除了学习就是在的学习路上,根本没有时间照顾自己以外的活物,现在这小东西正合自己心意。
郑宁宁低估了那小虫子干饭的实力,认为一条小小的身躯能有多大胃口,后来就觉得自己错了,大特特错的那种。
那小虫喜欢吃的东西,郑宁宁简直太喜欢了,珍贵、越珍贵它居然越爱吃。
人参,灵芝,何乌之类的灵植给多少啃多少,就好像啃大萝卜。
还有毒的药材也合小虫子胃口,郑宁宁配制毒品出来,小家伙就躁动不安,非得出来品尝两口才安心,遇到毒性强烈的,吃点就好像人喝多时候的表现,晕头晕脑,左冲右撞的,甚是可爱。
当然最爱的还是喝郑宁宁的血。
小虫子,开始三天蜕壳一次,将自己蜕掉的壳吃掉。
然后是六天,蜕壳之后的模样也变化。
后来时间越来越长。
郑宁宁给虫子吃的越好,它出来的样子越漂亮。
还有一点,金大虫嗅觉比狗还要灵,对灵草,毒,还有郑宁宁的味道,多远都能闻到,具体多远,郑宁宁没有试验过。
上次成功的抓获了白岩峰,也是金大虫的功劳。
昨天,金大虫刚脱壳完成,从之前的金色,变成了纯黄金色。
在郑宁宁手中能出耀眼的金光,翅膀扇动声音也巨大起来,越变越像传说中的精灵。
似乎那虫子有模仿的本领。
郑宁宁觉得虫子越蜕变越像人,也许自己想多了。
那个小盒子好像快装不下它了,有时间郑宁宁就会将它放出来,让它活动一下。
秀儿对金大虫咬过自己耿耿于怀,一人一虫见面就剑拔弩张。
郑宁宁两个都要哄一哄才罢休。
开始大家对江上岸边风景还能评头论足一番,后来一行人干脆集体呆。
郑宁宁将尘封已久,做出来没有时间搓的麻将拿了出来。
十几人围着桌子互相看起来,都没见过麻将,更别提玩了。
郑宁宁示范起来,大家还是不懂。
于是郑宁宁让三个自愿的人出来,说是自愿,但是胡秀才,小燕儿,纪委满脸写着不情愿。
当然不能干磨手爪子,要玩就要用真金白银。
郑宁宁让每人拿出碎银子,并告诉他们什么是碰,什么是吃,什么是和了,还有几番几番等等,让在场的人都记住了,就这样玩。
除了玉呼安玩着枪以外,剩下的无事可做只能看她们四个打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
凌寒,不准再亲了她羞红着脸,喘着细气,可他却吻着她的唇,索取她的甜蜜。5岁的时候,她被寄养在他的家里,他就霸道的把她给睡了,从此之后她是被他捧在手掌心里的小公主,是被恶魔独家占有的小白兔。全...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进来看看吧,反正前二十章不要钱狗头。聂然出生不到一个月,被重男轻女的奶奶掐到昏迷扔到乱葬坑,又被同村聂独眼家的大黄狗叼回家,从此由聂独眼收养了。十六岁这年,聂然的亲...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上辈子余喜龄年纪轻轻便罹患癌症身亡,父兄皆在,却仿若孤家寡人。报恩奉献这些词伴随了她的一生,为了报恩年仅四岁的幼妹夭折,母亲病逝,到最后她的身体也被拖累至死。重生到十二岁这年,余喜龄决定自私一回,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