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韵清拿过那张纸,小心放在手里看了看,心中十分满意地折起来收好,才笑着对林竟天道:“爹,我是肯定不会后悔的,希望你也不后悔才是。”
林竟天哈哈笑,“哈哈哈,我有什么可后悔的,你想想你爹我,今天都四十多快五十了,还能有多少年头或者,满打满算也就十多年了,要那么多钱也没有用。
但是你,还有那么多年呢,到时候你凭什么东西取媳妇啊?”
林韵清皱眉:“就不能不娶媳妇吗?”
林竟天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什么?你居然不想娶媳妇?我们林家可是几代单传,好不容易坚持到你爹我这一代,你知道我是花了多大代价才有你这根独苗苗吗?”
林竟天是真的生气,儿子居然不想娶媳妇,这要是不老来的一个独子,他是真的要揍这个臭小子了。
他可是知道这小子的,主意正,虽然看着年纪还好,但打算好的事情一定是十分坚持的,大概率是不会改了,可这事,他怎么能接受啊!
林韵清倒是十分平静,他活了几辈子,对男女感情就好像天生缺点什么一般,从来就没有想法,再漂亮再美丽也没有想法,可能他天生就适合一个人。
“爹,你想想,我太爷爷三十有了爷爷,我爷爷三十五六才有了你,你四十多才有了我,按照这个规律我估计五十才有儿子,咱们现在也没有钱了,你忍心让我五十了再养儿子,再说了,你到时候肯定是见不到了,我也不指着儿子孝顺我,我们就声略掉这一步吧。”
“还有你想想,现在都是新时代了,一个人只能娶一个媳妇,可不能像你一样娶那么多姨太太吧,你再想想,我要是二十岁娶老婆,你觉得她五十岁还能生出来吧。
那我总不能为了生儿子离婚再娶一个吧?再想想,我二十岁不娶,等到四五十岁再娶,那年轻小姑娘还能嫁给个老头子,到时候谁又知道那儿子是不是我的。”
“所以啊,我还是直接省略掉那些步骤吧,直接不娶老婆不生儿子最好。”
林竟天听得是目瞪口呆,没有反应过来,前面的林不离也都听到了,都顾不得看路,差点没来得及拐弯,车子猛地甩了一下,林竟天这才回过神。
手指先是颤颤巍巍地指了指林韵清,嘴巴张开没有说出话来,最终他自我放弃地鼓起掌,“你,厉害了。”
林韵清挑眉笑笑,“过奖,过奖。”
林竟天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你觉得他说的是歪理吧,他还真有点道理,林家的确几代都是这样,五十岁才生儿子真有可能,但后面这些又荒唐了些,可是时代也的确是真的不同了,林家以后自然也不同,他是拿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了,毕竟好像现在说的娶老婆关键就是生儿子。
好像有点荒唐,但他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做的,生了儿子之后,为了儿子安全,几个姨太太都被送走了,他这些年也没有女人,他总不能对着儿子说,娶媳妇还有其他方面,比如说找个一起过日子的人,这些话他都不用说,他已经能想到儿子会怎么反驳他了,还是他起了个不好的带头作用啊,头疼。
头疼着的林竟天闭嘴了,而林韵清高兴了,反正父亲没话说了,这件事就到这里了,他以后也自由了,不用努力做个好丈夫,娶迁就别人,他太自我了,不容易去考虑身边人的想法,所以做不成一个好丈夫,就不要去祸害别人了。
这事算是解决了,但林韵清又想起了其他事情,趁着现在街上安静,车里又都是十分信任的人,林韵清便提了出来。
“爹,现在家里的财产是都处理了,可还有那么多房子和仆人在,是不是也要解决下?”
见他十分郑重的样子,林竟天皱眉,“需要做到这样吗?”
林韵清叹气,“现在是新时代了,讲究民主和平等,推行的是社会主义,爹,你觉得社会主义应该有仆人这种东西存在吗?还有我们这大房子,大部分百姓都是穷得不行,破屋烂瓦,还有很多住的都是茅草房,泥巴房,你觉得这种地方我们能住得下去吗?”
想想他们现在住的房子,那真的是豪华大宅,不仅有湖,还有好几个大院子,富贵是不用说了,舒服也舒服,就是真的十分打眼。
林竟天最舍不得的就是他们现在住的大宅子,这可是住宅,几辈子的人都住在里面,让他走人,他是真的要心痛死。
“那你说怎么-->>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