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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始(第1页)

1994年腊月初九,坐落于鲁东省东边临海城市的一个不靠海的农村,在腊月这个寒风肆虐大雪纷飞的时节,宋立典一家早早的从暖和的炕上爬起,顶着年末的寒风,下面条煮鸡蛋。

在宋立典唯一的儿子的被窝子里,睁着眼睛一个人发呆。

宋召华心里正七上八下的,今天可是他的婚礼。

说是婚礼,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婚礼无非就是个狗长犄角闹羊式儿的胡乱称号罢了。

同村的宋立明家比他早结婚几个月,婚礼也就是找了几个亲戚朋友借了几辆三八大杠,车子前面用线略显精致的绑上了几个红花,几个精挑细选出来的年轻人和新郎一起,骑着自行车揣着香烟红包去新娘子的村子接亲。

在婚礼之前,双方父母就早早的商量好了嫁妆和彩礼,男方体面一点的,会给女方买上三金,金项链、金手镯、金耳环。

可不能小看这三金,从村子到县城骑自行车就得两个多小时,县里也就一家金店。

九十年代,万元户也不是那么的多,能够话一千到两千块给新娘子买上让她足够体面的三金,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三金?”

宋召华脑子里带着讥讽的念叨着。

和宋立明家一样,宋立典家也是属于日子过得并不太舒服的人家。

自己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小时候,自己家里按照村里大队的分配,一口人一亩三分地,加上两个姐姐,一家子分得到七亩口粮地。

在宋召华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半夜被父母从炕上拽起来扛着锄头跟着两个姐姐一起下地干活。

一家人也算是任劳任怨都为这个家做了不少事情。

可是从前年,二姐在大姐嫁给刘村一年后,也嫁给了张村的一户人家,家里分的地就少了将近三亩,而且少了两个劳动力,这让宋召华和父母一下子慌了神。

虽说两个姐姐都是女人,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宋庄,没有女人不下地,甚至女人做起伙计来,有时候连他们这些五大三粗的男人都赶不上。

宋立典就这样带着老婆儿子操持着剩下的口粮地,节衣缩食日子也过得去,就是剩不下什么钱罢了。

加上父亲宋立典和母亲都是喜欢抽烟喝酒的人,家里除去日常的生活花销,还要增加一笔额外的烟酒钱,这就更加让本就紧巴巴的日子过得更不如人意了。

二姐嫁的男人是当兵退伍回来的,那个时候,当兵在农村人心目中可以说是比读书还要有出息的事情了。

宋召华也想着去当兵,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家在大队党委里的叔叔总是拦着自己不让自己参军。

宋召华心里酸酸的,每次看到自己那个年轻精神的姐夫,总是会觉得自己有些什么遗憾。

其实嫁给一个退伍军人在村子里已经算是嫁的好的了,可是偏偏宋立典老两口没有那个运气,女儿嫁的这个退伍军人,一没本事二没关系。

同批次退伍回家的战友们,有的进了地方政府坐起了办公室,舒舒服服的过着日子;有的通过关系打点,做上了小买卖,在县城里有了自己的产业。

唯独这个名叫张军的男人,没什么关系又不想动脑子,退伍之后选择了在家务农,也算是和宋召华家门当户对吧。

();()  “召华,下炕穿衣服来,今日你结婚,快起来洗洗脸穿上衣裳,来客人来快点。”

宋召华的母亲朱秀兰在唯一的儿子的婚礼上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阔气了一把。

从供销社买来了精细面粉,擀了四挂白面面条,韭菜鸡蛋打卤,还往里面切了一小块精肉。

这是小村子的习俗,结婚早上下一碗喜面,分给街坊四邻吃。

一来是让街坊们都知道,自家在操办婚礼,这另一方面,自然就是讨个好彩头,让自己家里以后和和美美的,子孙满堂。

穿上从青市市里买来的西装,红色的新袜子,红色的腰绳,红丝毛衣,崭新的皮鞋。

宋召华拿着家里唯一的一个小镜子,仔仔细细观摩自己的样子。

西服有点大,不过还好,因为以后还要穿,等什么逢年过节出门走亲戚,穿出去多体面。

毛衣是V字领,说真的在腊月穿着V字领确确实实会感到寒风像怀里灌。

没办法,村子里的老人说了,结婚穿的有棱有角方方正正的才精神。

宋召华观赏完了自己身上的这一身衣服,镜子向上调整,看着自己的发型。

那是那个时候最火的三七分,每个年轻的小伙子,有钱的买头油,没钱的只能吐俩口吐沫,使劲的往头上抹,看上去油光闪闪的,才精神!

收拾完自己的一身,村子里的好兄弟们也来了,在这个时候,往常不着调的兄弟几个都穿上了自己最为体面的衣服,没有补丁,干干净净。

分喜面、喜蛋、喜糖、喜烟、喜茶,往街上的草垛和树上贴上红纸,小村子以宋召华的家为中心,随着太阳的升起,焕发出一种很陌生的气息。

‘当~当~’,家里的老钟表响了几声,上午八点了,也就是朱秀兰提前找人算过的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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