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和你志君妹妹大老远的可是专程来看你的。
你可不能学那些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你小时候,姨可没少抱你、给你掏换好吃的好玩的啊。”
反正他离开家乡这么多年,也未必能记得他小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自己就算把自己夸出个花儿来,他也没有办法反驳。
她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谁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呢?除非是个天才少年。
冯志君是个经过人事的女人。
她今天极尽可能的把自己打扮得庄重而美艳。
她知道,自己不能和那些个城市里的贱货们比梳妆打扮,她可以用的王牌就是人情。
她小的时候没少去谭家,谭家的阿姨还说过要给她和谭哲订娃娃亲呢。
只不过谭父不乐意就没成罢了。
好事多磨。
是她的就是她的。
若不是自己是个死了丈夫的,此时,她还年轻,年貌相当,还有情感怀旧分给自己加成。
这个有钱有势的男人就是自己的啊。
男人们,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她是知道的。
她们母女今天走进这个办公室,就一定得达到目的才行。
她对于谭哲看着自己的明显陌生的眼神,装得毫不在意,做出一副没有芥蒂的样子:“哲哥,您回来了,也不到家里去,我妈,也就是你小姨一直想得你慌,她一定要进城来看你,我心里也惦记着你,这不,就把家里的活计扔下,来找你了。
你可不能说把我们全忘了啊。
否则,妹妹会说你狼心狗肺白眼狼的噢。”
她撒着娇,拿过桌案上的茶壶,不客气的从茶具上把小茶杯摘下来两个,给自己和母亲一人倒了一杯茶。
这个时候拼得就是谁的脸皮厚,只要他不提从前的恩怨,不当场把自己娘俩撵出去,那这一趟,就算没白走!
自己一定得嫁给他。
只要自己能留在他身边,那些妖艳的贱货们,谁也别想勾引走自己的谭哲哥哥!
自己长得花容月貌,之所以还待嫁之身,不就是自己看不上这些村子里的汉子,一心想能攀上个高枝的吗?
现在,天上掉下来的如意郎君,还是有着亲戚关系的。
真好。
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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