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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林妙妙的史诗级削弱(第2页)

林妙妙看到狗子,可开心了呢。

麻薯看到林妙妙也直接窜了出来,尾巴摇的飞快。

然后,装作没看到李云昭。

“麻薯?这个名字很有个人特色。”

钱三一看到林妙妙将边牧一把抱起。

“林妙妙取的?”

“是啊,不然呢,这个名字指定就是林妙妙取的呀。”

李云昭看着林妙妙在那边逗狗玩,嘴角微微翘起,“这个林妙妙,猫猫狗狗什么的都特别喜欢。

“那你居然养了一只需要去遛的狗,而不养一只可以待在家里的猫,万一林妙妙更喜欢猫怎么办?”

钱三一向后退了两步,声音压低就问道,就怕林妙妙听到。

李云昭也压低了声音:“先我养边牧是我因为我喜欢边牧。

其次,我已经有一只喵了,干嘛要养第只呢?争宠吗?”

林妙妙别的听的不清楚,不过李云昭和钱三一两个人聊天中那个“喵”

字,她听得很清楚。

毕竟钱三一之前老是用那只喵来cue她,所以她听到这个词就有点ptsd。

“李云昭,你是要再养只猫吗?”

林妙妙搂着狗脖子看向李云昭。

李云昭赶紧摇头开:“什么玩笑,猫和狗在一起要打架的好吧。”

林妙妙想了一想,好像是这个道理。

“好吧。

那就不要猫了。”

林妙妙点了点头,不过话锋一转,“所以你们两个前面在聊什么呢?”

李云昭看了一眼钱三一,又看了一眼麻薯,计上心来:“我前面在和钱三一说,这条边牧很聪明,他放在边牧族群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聪明了,就跟成了精似的。

可以称为狗中钱三一。”

钱三一瞪了李云昭一眼:“我t谢谢你啊。”

林妙妙琢磨了一下这句话,乐不可支:“狗中钱三一!

可以可以。

钱三一和狗很搭啊。”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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