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明白。
我确确实实想不明白,即然不想要我,兜这么大一个圈子为的是什么?
耳朵还继续抵在墙边听着,我听见沈华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红酒起盖的声音都在这静寂的夜里有着别样的特别。
我能想象得到他喝红酒的画面。
打从我和他认识开始,他从来不喝酒,唯一的一次,也是在我和他确定了情侣关系的那夜。
那天夜里,沈华真的开心到飞起,他把我抱在怀里,许久都没有松开他的手,然后,他第一次饮了一口红酒,说这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
最开心的日子,当然要用红酒来庆祝!
那一天的我,也觉得我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我有我的沈华。
可现在?
想想也觉得讽刺。
这瓶酒,沈华足足喝了有两个小时,这期间,他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会儿又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悲催的男人。
哭笑之间,又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才听见那边传来关门的声音。
我快速的继续回到床上,而沈华则是咚的一声踹开房门,一身酒气趴在我的身上。
我基于还不到应该醒的时间,并不敢有过多的动作。
可沈华的一双手,却是在我的身上游离,胃里瞬时便觉得恶心,但我却只能忍着。
忍着他不住的吻着我......
忍着他扯开了我的衣服…
忍着他一双大掌但适时便倾了上来......
最后的我实在忍不住,想也没想,啪的给了他一大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沈华直接倒在床上,迷着眼,不管我怎么叫也醒不过来。
外面夜色深沉,这样的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并不想错过。
跟沈华过了这么多年,虽然他跟我貌合神离,但他的酒量我却是清楚的很,这样的红酒下去,他没有一个小时,绝对醒不过来。
一个小时,够了!
我嘴里咬着牙的把他推到了一旁,快速的穿上衣服下了床,轻手轻脚的打开了书房的门。
说起来也是搞笑,虽然这里每一处都是我家的房间,可是我到书房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就算是偶尔的几次,也只是偶尔的几次。
我甚至连书房里放着什么东西,都极少过问。
因为沈华刚才的折腾,房间里乱成了一团,红酒瓶散在了地上,杯子被扔到了一边。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书房正当间的写字桌上,正大大方方的摆着一个手机。
我一眼便瞧得出来,这款手机并不是沈华平时用的那一个。
因为它看起来正正方方,异常的笨重。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
它是一款卫星电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
凌寒,不准再亲了她羞红着脸,喘着细气,可他却吻着她的唇,索取她的甜蜜。5岁的时候,她被寄养在他的家里,他就霸道的把她给睡了,从此之后她是被他捧在手掌心里的小公主,是被恶魔独家占有的小白兔。全...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进来看看吧,反正前二十章不要钱狗头。聂然出生不到一个月,被重男轻女的奶奶掐到昏迷扔到乱葬坑,又被同村聂独眼家的大黄狗叼回家,从此由聂独眼收养了。十六岁这年,聂然的亲...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上辈子余喜龄年纪轻轻便罹患癌症身亡,父兄皆在,却仿若孤家寡人。报恩奉献这些词伴随了她的一生,为了报恩年仅四岁的幼妹夭折,母亲病逝,到最后她的身体也被拖累至死。重生到十二岁这年,余喜龄决定自私一回,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