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他竟然觉得这场景好熟悉好像似曾相识似的。
银绒以为在此处逗留几日便可离开,可一住竟就是小半个月,他吃得好喝得好,还每天都采补大佬,原本心里挺过意不去的,但大佬本人似乎并不介意,还主动提出,请银绒讲故事作为交换就可以。
从前在琵琶镇时,茶馆里人多热闹,没人会刻意在意一只蹭听的小妖,所以银绒小时候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去听说先生讲古。
而他最喜欢的段子就是戏说城阳老祖、城阳掌门七次伏妖、朝雨道君斩杀巨蟒等等等等。
他们这种偏远小镇,根本没人见过城阳老祖的真容,说先生们也是照本宣科,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导致传来传去,故事的版本各不相同,有的故事里,老祖是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有的传说中,老祖则是威严睿智的老者。
不过,有一点很统一,那就是城阳老祖本人是个盖世英雄。
“盖世英雄”
城阳牧秋饶有兴致地问,“你也觉得他是吗”
银绒点头如啄米,还带着一丝丝与有荣焉的骄傲“当然啦他特别厉害的,是修真界第一大能是我最崇拜的男人”
城阳牧秋便笑“我怎么从前没听你说过”
银绒也嘿嘿笑“那不是没讲到这里吗,再说你也没问过。”
城阳牧秋心情很好的样子,说“我记住了。”
忽然又问“那你怎么待陈向晚”
银绒疑惑“陈向晚是谁”
“万剑宗的少宗主,陈老宗主的独子。”
城阳牧秋幽幽地说,“世人都称赞他为浊世佳公子,是个颇俊美的青年。”
这时候说这种话,怎么想都有股拿陈向晚与城阳老祖相比的意思,银绒就有点不爽“什么浊世公子,没听说过。”
“是吗”
城阳牧秋唇边带了一点点不易察觉的笑意,“可是他比较年轻,出身也贵重,模样也秀雅,比起五百多岁的老祖,更受欢迎。”
“年轻怎么了,万剑宗少主怎么了城阳老祖可是掌门那陈什么晚,一个大男人,居然靠容貌出名,”
银绒不服气地嘟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哪个小倌馆里”
说到这里,银绒意识到什么,戛然而止大佬这般推崇那个陈向晚,该不会认识他吧自己作为客人,不能这般诋毁主人的朋友啊
银绒正忐忑,城阳牧秋却大笑起来“无妨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很喜欢这个段子,以后每天都讲一遍好不好”
银绒“”
好吧,判断失误,这位大佬起来不像是陈向晚的朋友,倒像是仇人。
不过银绒又不认识什么陈向晚,诋毁诋毁他也不介意,何况大佬还很喜欢听银绒如何崇拜城阳老祖的桥段。
银绒觉得找到了知音,直到又五日之后的下午。
一晃银绒已经在此处住了将近二十日,其实心里一直有个疑惑大佬为什么这么闲啊
一般来说,住得起这种豪华辽阔到夸张的大庄园的修士,应该沉湎于苦修,或是忙于应酬的吧可大佬怎么只知道玩乐啊
银绒在蘅皋居逗留了这么久,竟再没见过一个外人日常就是和大佬吃吃喝喝做做快活之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港综世界已经两年的西谨,在18岁那年,以dse状元的成绩修读港大法律系,并且只用了一年自学,便成功获得了学士学位的证书。在19岁那年,成功考上了见习督察,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见习督察。20岁那年,他成为了...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