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助手君如此这般地跟她说了一番,然后姝歆整个人都有些懵懵的,直到回合租的出租屋还有些恍惚。
用533的话来说就是:这个肉尸用三个月时间来钓她。
按照那些东西对猎物的狩猎,一般两三天一个星期就能搞定。
却在她身上用了三个月才终于将她约上门,偏偏临门一脚她又放了人家鸽子。
和人类一样,他在她身上的沉没成本太高,怎会轻易放手?!
以前是怀柔政策,她可以用语言就能拒绝。
经过这一遭,人家怕是也知道她晓得他的真面目,算是撕破脸了。
以后定不好打发。
就算她可以一直呆在人多的地方,人家通过其他渠道吸食足够精血生元后修炼到完美状态,便与常人无异,可以自由在人群中活动……她恐怕更难逃一死。
至于报警?
除非警察只听信她一面之词就直接将丁贵民干掉,否则根本没可能将其拿下。
而这显然是不可能滴。
——她空口白牙,没有确凿证据便说人家是肉尸?还要警察将一个“活生生”
的人杀了?
恐怕不等丁贵民的疯狂报复,她就被当作神经病关起来了。
所以,533给她支的招是:要让她在中午十二点,正值外界阳气最强的时刻,前往对方老巢,将其杀了!
杀——了——
姝歆脑袋里一直回荡着这两个字,趟着鲜血,冒着寒气,在她眼前来回晃悠。
直到她躺在自己的单人床上,身体还在不由自主地颤抖。
她第一次听到脑海中的提示后,可以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相信,然后跑了出来。
可现在这个小助手竟然要让她去别人家里,把人给咔嚓了?!
这完全超出生在阳光下长在和平中的,善良又正直的青年的认知。
姝歆不由得想到以前看过的某些杀人犯,事后便将锅甩给鬼怪蛊惑之功。
说是因为受了魔鬼的蛊惑,或者看到周围都是鬼怪,与鬼怪厮杀……没想到醒来后才发现把家人(朋友,路人)杀了。
她怕自己听从小助手的话,过两天新闻就会出现:某某女青年闯入男友家中灭其满门,事后说是脑海中有个声音让她杀的……
可若不这么干的话,通过这一下午和晚上和小助手的交流,以及在男友家门前的反常,她已经相信533的话。
对方极大可能不是……人。
要么干掉对方,要么被对方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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