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院长带给孙小军的冲击太大,他内心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我怀疑。
“别想那么多,不管你是诅咒之种也好,希望之种也罢,你救了大家是个事实。”
陈歌伸手指向远处,一个穿着红色雨衣的女人和一个穿着蓝色雨衣的小孩站在一起。
久别重逢,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去打扰她们。
“如果没有你,红雨衣可能永远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你带给了大家很多的美好,这就足够了。”
陈歌不断开导着小孙。
“我大概明白了。”
孙小军点了点头:“老板,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尽管说。”
“我就不回恐怖屋了,我想在这片废墟上修建一所真正能够治愈痛苦和绝望的医院。”
小孙脸上露出了笑容:“我是诅咒之种,会带来不幸和灾厄,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不过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证明,诅咒之种不仅自己可以获得幸福,还能够帮助别人重获新生。”
“那我以后恐怕要叫你孙院长了。”
在医院的这段时间,小孙成长的非常快,陈歌也对他比较放心。
将诅咒医院的废墟交给小孙之后,陈歌提起背包在四周走动。
救治完了大部分员工的红色高跟鞋站在某个地方发呆,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前面是一个破损严重的手术台。
陈歌依稀记得黑色手机当中还有一个关于红色高跟鞋的好感度任务,那个任务要求陈歌去诅咒医院的手术室。
不过现在手机无法开机,手术室也被埋在了废墟下面。
“你在看什么?”
陈歌提着包,走到了红色高跟鞋旁边。
红色高跟鞋摇了摇头,她血红色的眼眸中有一丝茫然。
院长魂飞魄散后,许音获得了院长剩余的大部分力量,至于诅咒医院里那些稀奇古怪的诅咒则全部被红色高跟鞋获得。
等她消化掉那些诅咒,绝对可以成为新的诅咒凶神。
“世界上有很多丑陋的东西,但也有很多美丽的东西,以后你就留在恐怖屋吧,大家一起去看遍世间的美好。”
陈歌在噩梦当中知晓了红色高跟鞋的真名,黑色手机里的好感度任务其实已经没有必要去做了。
真名是擅长诅咒的厉鬼唯一的弱点,既然红色高跟鞋愿意让陈歌知晓自己的名字,那说明陈歌就是她唯一信任的人。
活人在世间尚且找不到几个可以完全相信的人,对于受尽痛苦折磨和绝望的厉鬼来说,完全值得信任的人更加难以遇到。
犹豫了片刻,红色高跟鞋轻轻点头。
她挥动手臂,无数诅咒丝线涌入废墟,在手术台下面找到了一份病例单。
那份病历单上张贴了她以前的照片,还有她曾经的故事。
诅咒的丝线将病例单撕碎,红色高跟鞋彻底告别了过去所有的仇恨和痛苦。
处理完了诅咒医院的事情之后,陈歌和众多员工一起,带着自己昏迷的父母进入了血城深处。
陈枭临走之前为陈歌指明了道路,再加上数位凶神在四周,他们一行人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穿过一条条血色街道,经过一栋栋满是血污的建筑,在浓郁的血雾当中,他们来到了血色城市的中心。
看着眼前修建在血城中心的建筑,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
靠近血城中心的区域有二、三十层高的血楼,每一层都爬满了血丝,住满了狰狞的恶鬼;有建筑规模不输给诅咒医院的废弃血色医院,里面满是涌动的血肉;还有完全由残肢拼合成的黑色教堂,散发着浓浓的不详气息,建筑顶部甚至还钉着一位半死不活的凶神。
血城中央区域的每一栋建筑都散发着惊人的恐怖气息,反倒是最中心的那栋建筑看起来没有什么特点,普普通通。
抚摸着熟悉的防护栏,陈歌目光复杂。
在血色城市最中心的位置,修建了一座破旧的鬼屋,这鬼屋和含江新世纪乐园当中的鬼屋一样。
“没想到这就是血城最深处的建筑。”
陈歌拉开防护栏,掀起厚厚的遮光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等星际女神华安素被闺蜜陷害,大难不死流落到一天有四十八小时,粮食一年一收还低产的落后星际原始部落。然后一不小心她成了团宠建设部落,她是部落的宝贝疙瘩发展星际,她是星际的金疙瘩统领星系,她...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当你拥有一个成天想要你推倒她,并不介意逆推你的姐姐时,你是幸福还是恐慌 世间有一种可爱的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漂亮。 苏暮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强烈的弟控。 幼年被强迫穿上女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