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登再一次化成蛇形生物,匍匐在地上,蜿蜒着向前行去。
魏溪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
这一天,他总是有一种即将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的预感。
所以,在遣散了周边护卫的士兵之后,他并没有回到凉棚里去纳凉,而是按着手枪,紧紧的跟在孙铿的身后。
“如果真的有刺杀,那就冲上去挡住就是了。”
他满不在乎的想到。
至于自己会不会因此而丧命,倒是没空多想了。
紫苏执意要与孙铿并肩行走,公输子玉也只好屈尊落后半步。
这是这段时间来,孙铿享受到的最高待遇。
闻着身畔醉人的幽香,他的精神也似乎更加振奋。
看着紫苏冷漠的小脸,却是不知不觉的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每前进十米都是一种煎熬。
哈登在玩着一种名叫“走钢丝”
的危险游戏。
游走在被发现的边缘,终于,哈登进入了自己所携带的武器的最大射程。
现在,面临的只有一个选择题:是不惜己身的全力刺杀还是保留一点逃跑力量,好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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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个地方与天堂相类,却又比九层深渊还要恐怖。
这便是魔王的行在。
传说中的魔王身高九丈,青面獠牙。
每天都要饮上九十九杯处女的鲜血,再吃上一百个刚刚满月的婴儿。
秦人的传说把最恐怖的词汇都无私的献给了这位魔王。
但是如果与其几乎毁灭整个人类世界的丰功伟绩相比,这样恶毒的形容实在不算夸张。
魔王葛林此时一副人间一个普通学者的形象。
他穿着颇有古风的长袍,手里捧着一枚白玉酒杯。
笑吟吟的对着身旁一个美姬说道:“你看看朕今日形象如何?”
魔王陛下既然自称为“朕”
,那么这个世界没有人应该比他更适合这个自称。
秦人的皇帝早已经走下神坛,走到了百姓之间。
这是令魔王陛下所不齿的。
“陛下的形象当然很好。”
美姬殷勤的给魔王斟上一杯美酒,甜笑着逢迎道:“在妾看来,陛下的什么打扮都是好的。”
葛林对于美姬的恭维很是受用,正当一主一仆其乐融融的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妖异年轻人走了进来:“陛下,刚刚接到消息,三十分钟前,哈登已经将那滴至宝吞服。”
葛林对着美姬摆了摆手,顿时大殿里不相干的人等都退了下去。
葛林的表情阴沉下来:“那这么说,已经是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了?”
年轻人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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