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五年二月初七(正文最开头的时间线)
李瑶光过来的时候,我正蹲在地上歪着头,提着那个混血胡女的脑袋打量,唔,混血好像确实更漂亮一点。
我给她讲完公主与狗的故事后,便割掉了她的舌头,本来想就此饶她一命的,但转念一想她可能还看得懂汉语或者会写汉字。
段清岚给我递消息用的全是汉语,逃跑的机会只有一次,容不得一点闪失。
但是剜出眼睛戳聋耳朵再打断双手,让她目不能示、耳不能闻、手不能书,我感觉这样太残忍了,干脆赏了她一个痛快的。
"
好不容易给你寻了个会汉话的女奴在帐下伺候,好端端的你杀她做什么?"
李瑶光进来后,被血腥味熏得皱了皱眉头。
看见他来了我就顿感扫兴,甩了甩手上的血,拿绢布使劲地擦手,看也不看他,自顾自的说:
"
我之前养了一只高庭的纯种雪狐犬,直到它到老死,我都没有让它和大魏的狗配种。
"
擦完手后,我直接把绢布扔了,嫌脏。
"
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忽然笑了起来,盯着他的眼睛,不等他回答我,就一字一顿的自问自答:
"
因为本宫生平,最厌恶的就是混血的杂种。
"
他看着我笑,也跟着我笑了起来,然后将我我揽到怀里,掏出自己的手帕细细地擦干净我指缝里残留的血,十分平静的对我说:
"
一个杂种而已,嫌脏就不要亲自动手。
"
我抽出手,反唇相讥:"
但是你这个狗杂种,本宫一定会亲自动手的!
"
我不止要杀了李景和这个始作俑者,我还要一并宰了这忘恩负义的帮凶,以告慰我的父兄舅舅,祭奠北平王府的亲眷,也给所有在建平元年惨死在魏都政变里的人一个交代。
“舒舒。”
他喊我的小字,垂下的长睫遮住了他眼底的情绪,但能从声音里听出苦涩的低落:
“我们一定要把路走的这么绝吗?”
“绝?”
这次轮到我忍不住失声笑了。
“我表嫂谢静姝、也就是宋温安的遗孀,她的死状我没有亲眼见到,但苏贵妃特意派人到死牢里告诉我,说静姝嫂嫂死在乱兵刀下。
那么一个美人,遗体却支离破碎不成形状,在死前,怀里还死死护着早已断气的宋言君。”
在死牢的日子里,苏贵妃试图用这种方式折磨我,不停的告诉我当日刑场又是谁与我有旧情。
想要看着我崩溃,看着我痛哭流涕的向他们求饶。
我心痛难捱,但眼里已经流不出一滴眼泪:
“君君那孩子当时都三岁多了,都会喊我小姑姑了。
君君你认识的,他的百日宴我们四个一起去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科技图书馆科学的至高境,就是神学一次意外的救人,让陈默获得收藏着无尽科技技术的科技图书馆,故事从此开始...
皇上,太子又跑了梁九功哭丧着脸向康熙说道,康熙无奈摸把脸,这,第几次了。5次了梁九功,什么时候,朕这把椅子对他们都没吸引力了要不,咱也跑一次康熙摸着胡子,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
...
迎璟两大爱好九点之前认真学习不分心,埋头苦干做模型。闹钟一响,丢笔盖书拎铁棍,露出手臂小纹身,骑上机车就去北郊干群架。直到一次校方与外企的合作晚宴初宁穿梭人群,明艳爽利一袭白裙掐得腰肢匀细她端着酒...
路辞旧大学毕业考公,到一家收养所当一把手收养所,老破旧穷还有四个流鼻涕嗷嗷待哺的小孩留下后,路辞旧时常感叹小孩都可爱聪明又乖巧怎么会有家长丢孩子呢直到有一天,有个小孩生病了,打了个喷嚏脑袋上...
成蟜穿书了,本以为自己穿进了爽文小说,手握爽文大男主人设,父亲是一国之君,母亲是美貌宠妃,根正苗红,团宠巅峰!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还有一个在赵国做人质,且不得宠的哥哥,大名叫做嬴政千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