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恶不作,极致的恶人,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这就是我——裴钰。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我是裴家最受宠的小少爷。
但是这个家里却有一个非常讨厌的人,我们经常针锋相对。
我记得他会抢夺我的糖果,他会在父亲看不到的时候恶狠狠的威胁我。
但是我并不怕他,反而利用我单纯的外表欺骗爸爸,让他恶狠狠的训斥他。
我一直都很讨厌他,我想要赶走他,这样我的妈妈就不会伤心了。
虽然我并没有成功。
在我四岁那年,他带我去游乐园玩,他说要给我买冰激凌,我没有吃过,很是期待冰激凌是什么味道。
然而我等了很久,从天亮到日落西山。
也就是这一天,我的生活彻彻底底被改变,我被一个人贩子强拉硬拽的带走了。
我被卖给了一个赌鬼家里,我的养母是个生性懦弱却又很温柔的人。
那个男人很爱赌博,从不工作,养母身体不好,经常赚的一点点的钱全被他拿去挥霍一空。
由以前的锦衣玉食到现在的食不果腹,就连一碗普通的白粥我都觉得好香。
我想过逃跑,每次都会被那个男人抓回来,换来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毒打。
有一次,他喝醉酒了,把所有脾气都在养母身上,我上去阻拦,被他扯着头往墙上猛砸,一脸的血,很疼很疼,也就是那时,我眉尾处的伤口就留下来了。
那时候,大脑里的恨意达到顶峰,我恨裴锦歌丢下我,恨他为什么不回来!
这种跌入地狱般的生活并没有停止。
在我八岁那年,养父因为赌博欠下很多钱,被人砍下一只手,回来对养母大脾气。
他们吵的很凶很凶。
我被养母藏在床下。
她告诉我,不管生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亲眼看到,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恶魔一样,手拿着菜刀。
那还冒着汩汩鲜血的头颅就这样滚落到离我不到一米远。
我害怕的蜷缩在一起,我怕他会现我,把我也给杀了。
我不能死,我还要回去报仇,我还要亲自手刃了裴锦歌,才能补偿我受下的那么多痛苦。
然,他还是现我了。
他把我从床下扯出来,然后往地上狠狠一摔。
我以为他会杀了我,然,他没有杀我。
他看着那具身体,走到厨房,拿来砧板还有斧子。
他就当着我的面,像是砍猪骨头一样剁成一块块。
煮成了一锅香气扑鼻的肉。
他扯着我,按着我的脑袋,按在还散着热气的锅上,语气恶狠狠的让我把这锅肉吃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去揭他。
我疯狂挣扎。
“我不吃。”
他恶狠狠的告诉我,“不吃,老子把你一起杀了,反正老子也不想养个赔钱货。”
我强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吃了,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胃酸在翻滚,几乎要把胃吐出来,但我还是把那一锅肉给吃完了。
那种肉的滋味在我的大脑里挥之不去。
我一边厌恶一边又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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